台南市某國小在今年3月傳出教師張博勝以手指性侵女童,經台南市政府在本(7)月4日公告,因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5款開罰並公布姓名,且已於5月底解聘。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目前刑事程序也正在進行當中。
人本基金會在今(6)日針對本案召開記者會,執行長馮喬蘭表示,他們要求台南市府應成立專案小組全面清查受害學生、南市教育局應調查張博勝待過的兩所學校的校長及教職員是否包庇犯行、由監察院查明隱匿吃案的行政責任,且立法院應修法,增訂隱匿對兒童性侵者之罪責等等。
當年還是學生的受害者表示,老師會把學生叫到教室,把窗簾都拉起來、用手摸下體,宣稱是「檢查有沒有洗乾淨」,還宣稱這是要「教你如何保護自己」。也有學生說,上電腦課時,老師會趴在學生背後,握住她握滑鼠的手。張萍也補充,有畢業生轉述,上游泳課前後,張博勝會進去更衣室拍攝學生更衣,宣稱要拍生活花絮。學生後來跟導師反應,導師說會了解,但也沒下文。
馮喬蘭進一步詳細說明,他們的訴求包括,台南市政府應組成專案小組,全面清查受害學生並免費給予心理輔導;對於張博勝待過的兩所學校,應徹查校長及教職員是否包庇犯行,在調查期間應停止校長職務。若有包庇,校長應終身不得轉任教師。監察院也必須查明涉案公務員隱匿吃案的責任。
在立法方面,人本也主張,刑法對於兒童性侵害犯罪行為,追訴期應該自被害人成年起算,並且能溯及既往,以免被害人事後發現自己當年被性侵,卻無法為自己討公道。對於隱匿兒童被性侵者,應該要有罪責。若教師隱匿校園性侵事件,經調查屬實,應終身不得為教師。
台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蔣銘娟接受媒體電訪時表示,經過學校組成調查小組、召開性平會確認後,已在今年5月28日解聘該教師,並同步通報不適任教育人員資訊網,讓該師終身不得再任教。教育局也開放專線,讓受害家長通報。目前也由校外人士組成專案小組,預計在7月底會完成調查,包括學校是否隱匿不報的問題,都會一併報告。
媒體也撥打校長的手機,但對方未接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