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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議題 勞工非典勞動 台中榮總派遣抗爭

勞動派遣的真面目

台中榮總派遣抗爭 2017.04.19
文/孫健智
2015年7月政大清潔人員爭取勞動權益。(PNN資料照片)

對於派遣勞工,資方歡迎,勞方反對,而似乎有為數相當勞動法學者認為:為因應企業急單或季節性需求等等人力調節之必要,派遣勞工無法全面禁止;但必須嚴格管制、避免濫用,防止勞動派遣淪為規避僱主責任的手段。

這固然是值得追求的理想,既是現行「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的意旨也是「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宣稱的立法目的,但作為一方當事人的資方,顯然跟它同床異夢:企業只在碰到急單或季節性需求時,才會使用派遣工嗎?高達一成、甚至兩成的派遣工比例,還叫做「因應急單或季節性需求」、「人力調節之必要」嗎?這不是規避雇主責任,什麼是規避雇主責任?

勞動派遣的真面目,跟法律想的根本就不一樣。你開了人力調節的方便之門,他偏要千方百計的鑽漏洞。各種濫用勞動派遣的招術,像是「假承攬、真派遣」(資方將勞動派遣契約包裝為承攬契約,以免超過派遣工比例上限)、「假派遣、真僱傭」(資方將勞工交由假派遣公司僱用,再派往資方工作;一旦出狀況,資方名義上並非僱主,毋庸負責,假派遣公司又未必有錢能賠給勞工),「假派遣、真加班」(資方將員工交由派遣公司僱用,同時要求超時加班,並將超過法定上限的加班時數,報由假派遣公司吸收,減少掛在資方自己帳面上的加班時數)。急於謀職、奮力保住飯碗的勞工,哪有拒絕的餘地?就算法令嚴禁、並對資方課以重責,勢單力薄的勞工日後進了調解室、上了法庭,又該怎麼打這個官司?又能拿出什麼像樣的證據?別忘了,再怎麼有同理心的法官,都難為無米(證據)之炊。

去年底,台中榮總爆發的勞資爭議就是一例,救人性命的醫院,原來上有血汗醫護,下有窮忙勞工;無獨有偶,去年年中,政大清潔人員也爆發勞資爭議,在政大打掃十多年的清潔工被交給外包商,吃掉的年資找誰討?校方出面「強調」:「政大是採購機關與教育單位,非勞資爭議當事人」,唉呀!那重疊反覆的精巧設計,就是為了能在這種時刻,一句話撇清責任,堂堂國立大學如此卸責,我要怎麼教小孩?別說公立醫院、國立大學,就連公務機關(甚至是勞動部自己的所屬機關),也有透過相同的手段,把自己僱用的清潔人員丟給外包廠商的情形。

假派遣,真剝削,政府帶頭,企業跟著做。如果勞動部已經拋棄遏止濫用勞動派遣、保障勞動者的使命,我誠心建議,要徹底免除企業身為雇主的責任,同時杜絕「假XX、真派遣」或「假派遣、真XX」的亂象,釜底抽薪的妙招,就是停止一切的管制,不需要行政命令,更不要立法,如此一來,企業可以百分之百使用派遣工,再也不用躲躲藏藏、欲蓋彌彰,主管機關也不用再疲於奔命,檢查這個、管制那個,還被企業抱怨「有礙競爭力」。這是再簡單不過的邏輯問題:只要法律不再設限,「違法」這回事也就不復存在,資方與主管機關也就跟著無責一身輕。

當法律將「規避僱主責任」視為濫用、資方卻視為正辦,而主管機關無可期待、法院又受法令闕漏所限,派遣勞工法制毀壞、就業市場扭曲、崩世代持續探底,都是意想之中、或早或晚的事情。或許我們真正需要的,不是派遣勞工保護法,而是勞動派遣的明文禁止。

.本文作者為桃園地方法院法官
.內容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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