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籍的阿安,今年35歲,以移工來說正值壯年,但卻已經是被市場淘汰的勞動力。阿安32歲來台灣,在桃園一家染整工廠工作,工作時右手攪進定型機,血肉模糊,只剩拇指是完整的,在異鄉成一個職災工人,在TIWA安置了兩年半。
阿安透過教會轉介,輾轉來到TIWA申訴,當時他的手剛動過第一次手術,為了讓只剩拇指的手未來至少能夾住湯匙、叉子,醫生刮了他的腿肉,補到手掌養著,讓後續能有足夠的組織進行重建。在職災尚未復原,手腳都有手術傷口的狀況下,被雇主要求回到生產線上工作。
很快的,阿安來到TIWA安置,展開跟雇主的勞資爭議。他的雇主在協調會現場,丟出幾張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法院傳票,撂下話說:我一堆案子在法院,也有案子被通緝,我什麼都不會賠,要告來告。協調會無疾而終,同年11月雇主不再支付阿安薪資,在安置的兩年半中,阿安有兩年是沒薪水的。雇主之後對阿安提起兩次詐欺(詐領勞保傷病給付)的告訴,兩次都是提告後不出庭,讓我們在法院疲於奔命。因為法扶一個人一年只能有三個案子,阿安跟雇主的勞資爭議已經提出刑事偵查、一審告訴代理,加上被雇主惡意提告的兩次詐欺,已超過三個案件,因此,第二次詐欺案,他的個案負責人陳素香成了他的告訴代理人。
事情發展到這還沒結束,阿安安置約一年後,該工廠被勞動部查到超聘外勞,被要求限期轉出外勞已符合聘僱比例,雇主就把阿安轉出,我們的勞動部竟然同意了。當時陳素香打電話到勞動部抗議,勞動部竟然說,雇主本來就有權利選擇把哪個工人轉出,跟陳素香在電話裡大吵了一架。依法,雇主不得與職災工人解除的勞雇關係,因為涉及一個職災工人的勞基法及勞保的保障,但我們的勞動部似乎對這種勞動ABC法令都不瞭解,堅持自己的處置沒有問題。最後在吵了幾次架,陳素香發了公文到勞動部,他們才回文說阿安的轉出無效。
阿安的手前後作了15次手術,把只剩拇指跟半截手掌的右手,慢慢從像哆啦A夢手掌的一丸肉球,分割出可分辨的三根手指。一個隻身在異鄉的職災工人,誰能陪他度過這個漫長的過程?以往中心有移工住院,我們都要組織志工跟其他同國籍的工人,輪班到醫院照顧,但阿安從沒這個問題,因為他有非常多的「妹妹」在台灣。這些「妹妹」多數是印尼認識的同鄉、在台灣認識的朋友,就是沒有親妹妹。每次阿安住院,病房裡都有好幾個「妹妹」來探視,大家都相處融洽。進出醫院、等待下次手術的時候,阿安也常常四處去探訪「妹妹」,他要外出時,我們都會開他玩笑,阿安今天又要去了哪個妹妹家啊?
去年阿安的女友(不要問我是不是妹妹之一,我們也不知道啊)在台灣懷孕,回到印尼待產,雖然他跟雇主的職災官司尚未結束,仍決定回印尼結婚。兩年半,真的夠了。
今年八月初,阿安的案件開庭,法院傳喚他回台灣作證。讓阿安重新入境也搞了一段時間,法院的傳票寄了幾次總是寄不到,TIWA這邊也寄了幾次,還是沒收到。阿安必須拿到傳票,才能從家裡出來,到台灣駐印尼辦事處辦理簽證。眼看開庭日逼近,阿安很神奇的自己找到印尼的郵政總局,從待領郵件裡領出他的傳票。傳票到手,TIWA還要發公文給辦事處,一直到阿安要前往辦事處的前一天晚上九點半,我還在辦公室查詢雅加達台灣辦事處的電話、傳真,辦事處大概非常嬌貴,下班時間連傳真都關了,不管三七二十一,只有是可能的號碼全部傳了三次以上。
阿安在一個週三晚上回到台灣,剛好是我值班的晚上,等到十點多,印尼同事傳訊來說,阿安被朋友接走了,我一直到下個週三才看到他,因為他去探訪還在台灣的「妹妹」們了。這週開會時,我們沾光的吃了某個「妹妹」寄來的水果,看著一個35歲的職災工人,嘻嘻哈哈的回覆我們對於「妹妹」的玩笑,我心裡想著,到底是什麼讓他這麼樂觀的活著?也許是我們的照顧跟妹妹們的溫暖,但最可能的是,不想讓人看出他脆弱的最後尊嚴吧。
弱勢者沒有悲觀的權利,只能想盡辦法站起來。阿安週一就要返回印尼,短短相聚,不知何時再見,祝福他未來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