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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議題 【專欄】合作專欄 【說法】

【說法】非法律人參與的司法改革很不一樣

【說法】 2016.06.27
文/黃盈嘉

近年來司法滿意度低落,大家均普遍意識到「台灣的司法應該要改革」,但是因為民眾可能不具備司法專業技能,所以往往僅能說出對某個案件或某位司法從業人員的的負面感受,很難具體說出司法需要改進的癥結點是什麼。另一方面,專業的司法社群,例如法官、檢察官、律師等等,雖然能夠對某些司法問題提出專業的解法,但卻因為對司法問題已經有思考的慣性方向,反而對於一般人普遍會的司法感受,容易產生盲點而無法覺察。

為了使民眾對司法的這些負面感受,能夠確實的傳遞給司法社群,進而對症下藥提出正確的解方,使得司法改革能真正讓民眾有感。民間司改會於今年五月時,架設網站舉辦票選活動,由民眾提出並投票選出心中認為台灣最需要被解決的「司法問題」。最終票選出的前三名,分別是:

1. 偵查中的不當報導,造成輿論公審。
2. 媒體未確實查證做出錯誤報導,傷害司法與當事人。
3. 受刑人出獄後謀生困難,再犯率高。

在第一階段的票選結果揭曉後,司改會第二階段針對前12名的司法問題,委請適合的分析者進行分析訪談,每一個司法問題,均寫出極具參考價值的分析報告。同時再將分析結果,製作成適合非法律專業人士也能夠輕易閱讀的心智圖。

完成分析報告及心智圖後,司改會便會召集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包含學者、相關領域的專家、司法從業人員、NGO團體代表等,舉行為期三次的工作會議,以及兩次擴大的評估會議。目的在於更仔細的討論並確認分析報告及心智圖,以結晶成司法議題,作為第三階段產出司法改革的解方之用。

過去司改,通常是由司法從業人員提出自己在司法中遇到的困境,並進而提出修法或監督。
過去的司法改革,通常是由司法從業人員,提出自己在司法中遇到的困難,並進而提出修法或監督。但就如同前述所說,因為司法從業人員對特定議題已經有慣習的立場,甚至還會存在本位主義,對於司法問題的想像,與實際上身為司法「使用者」的民眾,感受相去甚遠。

民間司改會所實驗的改革方式,相較於過往,在於試圖「改革」司法改革的「方式」,從使用者的角度出發,蒐集使用者最在意的司法問題,且因司法問題的面向廣泛,某個司法問題涉及的議題面向,可能包山包海。所以我們並不急著為司法問題,立即尋求解方,而是先分析這個司法問題的成因,試圖分析民眾為什麼會對司法有這樣的感受,在將問題拆解、分析成議題之後,才會開始求解。

談到司法改革,法律人過去總認為這是不容外行介入的專業,但在這個實驗的過程中,非法律人的參與,卻成為一大亮點。因著有非法律人的多方參與,有時不僅能直指問題的本質,還能得到無限的擴張。

以司法票選第一名的「偵查中的不當報導,造成輿論公審」問題為例,像筆者這樣的法律人,就會像套入公式一樣,馬上直覺反應,這是一個涉及「偵查不公開」的典型問題,解法也早就已經被提出,就是課予檢警相對應的保密義務,禁止警方帶同媒體辦案。

違反「偵查不公開」問題的解法早已被提出,但課予檢警相對應的保密義務、禁止警方帶同媒體辦案,仍未解決問題。
但這個司法問題的分析者,包括了一位媒體界人士,卻提出更多元面向的分析。他認為社群媒體的興起,以及傳統傳媒遭遇到的生存困境,可能才是偵查不公開原則始終無法落實的原因。更進一步提到,「偵查不公開」原則可能需要重構與提升,法律人應該去思考,在現狀下被操作的偵查不公開原則,是否需要調整?進一步言之,當民眾對案件提出質疑時,司法是否應適度公開以對公眾交代,甚至於是主動揭露、告知,包括哪些是不能講的部分,也是主動、積極的說明,以坦然的態度來面對,破除遮遮掩掩的感覺。他認為司法面對問題的積極態度,將會是人民是否信任司法的關鍵。

司改會與工作小組的路還未盡,在做出了分析報告及心智圖後,還會找來專家群對這些成果討論與批判,為的都是讓民眾心中存在的司法問題,能夠被最精準的傳達與分析,我們相信,唯有踏踏實實、具有脈絡化的分析,才能為司法問題連接到最趨近正確的解方。也唯有如此,司法改革才能真正回應人民的心聲。

.本文作者黃盈嘉,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律師。
.本文內容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說法】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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