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在台灣社會延燒一個多星期。國際法學者警告中國意圖透過肯亞案破壞先前在菲律賓案中建立的慣例(指「在兩岸對跨國刑案都有管轄權,而管轄權競合的情況下,涉案之台灣人應被引渡回台灣,中國人則引渡回中國,各自審判」的慣例),意圖改變兩岸現狀。
我卻認為,肯亞案與接連發生之大馬案更該讓國人警惕的,是中國意圖透過跨國刑事案件,以「被害者」的身份召喚台灣民眾,遺忘台灣的主權問題,遺忘中國的司法公正性與嚴謹度的問題,與中國建立一個被害者的想像共同體,從過去一星期輿論的狀況來看,這套攻心的論述顯然相當成功。
輿論風向改變的關鍵點似乎在於媽媽在台灣四處喊冤的劉公子,公開在中國媒體上演一齣俯首認罪的自白大戲。本來為中國擄人而憤怒的台灣社會,逐漸接受抨擊政客作秀縱放壞人的方向,連帶地讓小丑變成英雄,失職者變功臣。
台灣社會因為會這種認罪而輿論轉向,不僅顯示台灣社會不知道在中國「被認罪」是多麼普通的一齣政治宣傳劇碼,更重要的是,這顯示台灣社會根本沒有在江國慶案中得到教訓。忘了台灣過去那些著名的冤案裡,每一個被告都曾經自白犯罪。因為刑求,因為迷惑,因為可知或不可知的原因,無辜的被告都曾痛哭告解尋求原諒。
因此,不管是否要求台籍被告應回台灣審判,肯亞案都讓中國司法成為台灣仰望的對象,不管是羨慕重刑,或是羨慕審判效率。意思是,就連那些期待將台籍被告送回台灣的人,也積極催促台灣的法律往中國式的重刑方向修改,要求台灣的司法表現得像中國法院一樣有懲罰效率。台灣在這場戰局裡早已輸去,因為這個社會本來對於程序正義就沒有信仰。
那些還在為太陽花學運改變了中台關係感到慶幸的人,或許根本沒有意識到,藉由肯亞案,被害者認同已經統一兩岸,創造一個中國。三民主義做不到的,資本主義還沒做到的,被害者的身份認同搶先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