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名大學老師與高教工會今天前往勞動部,要求立即將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改善目前低落的勞動條件。勞動部官員出面表示正在和教育部研議,「過年後會有比較清楚的結果。」但工會難以接受。雙方不歡而散。
「這不是無理的要求,要將哪個職業別列入勞基法規範,只要勞動部公布行政命令就可以,不涉及修法、不必等新政權上台、不用等新國會。」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強調,「實際上勞動部也已經研議了這麼久,現在就可以透過一紙行政命令,讓大專兼任教師立即適用勞基法。」
工會強調,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這件事,勞動部至少拖延半年;相較於去年12月,工商總等資方團體聯合上書施壓,勞動部短短一星期就把勞工19天國定假日砍剩12天,根本就是大小眼、偏袒資方。
根據高教工會的統計,截至103學年度,全台160所大專院校共有超過43,500名兼任教師;某些學校兼任教師人數比重甚至高達65%。
工會強調,兼任教師已經成為承擔大專主要教學任務的勞動者,但既被排除在教師法之外,也不適用勞基法,面臨鐘點費停滯、勞健保中斷、無法請喪病產假、沒有雇主按月提撥的退休金……等惡劣勞動狀況。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副司長黃維琛,先在部內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大學教師的「專業性高」、「畢竟是教師」,是不是用勞基法處理,還要「審慎考量」。但他也說,「已經有一些學校替兼任教師加保勞保,也有部分有勞退金的提繳。」
黃維琛說,兼任教師的型態有很多種,跟一般勞工不同。比方有企業經營者只是到私校兼一門課;一般兼任教師開課時數長短不一,可能兼任很多學校;也有可能是博士生、專業人士在備課、準備教材。各種態樣必須做不同的處理。到底要適用勞動基準法還是教育法令,正與教育部統整當中,「必須要周延處理,不要倉促做決定。」
黃維琛隨後由員警陪同步出勞動部門口,面對抗議的兼任教師表示,過年後會與教育部持續研議。但高教工會表示,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議題已經訴求多年;工會今年七月召開記者會、九月到行政院陳情;勞動部和教育部已至少研議半年,現在又要再等到過年後,實在無法接受。
陳書涵問:「到底有什麼理由不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黃維琛回了一聲「謝謝」,隨即轉身在數十名優勢警力簇擁下回到勞動部。
今天有部分兼任教師從中南部專程北上,頂著六度低溫在勞動部門口喊出訴求。他們當中有許多人是「專任的兼任老師」,以在多所大學兼課的收入謀生。有些人的年資已經長達七年、八年、甚至十年。
「這麼漫長的歲月裡,什麼事病假、喪假、產假,我們都不知道,因為我們根本沒有這些假可以放。」來自台南的蔡依玲表示,「如果要生小孩,只能拜託人家來代課;有些女老師開玩笑,最好算準時間在寒暑假生小孩,可是就算這樣,寒暑假、產假期間,也完全沒有薪水。」
喪病產假
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依照勞工請假規則,可以請「有給薪」喪假、病假、產假…等,然而大專兼任教師卻毫無依法請假的權利,導致有老師至親過世也無法親自奔喪、因重病開刀住院前數日都還在疲於尋找代課老師,甚至還在出院後遭校方於學期中解聘。
鐘點費
一般勞工無論如何都有基本工資的最低薪資保障,然而教育部卻放任私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可以各校視財務自訂,甚至連「零元教師」都可以?!
準時發薪
兼任教師面臨寒暑假期間無薪水可領,常常得勒緊腰帶省錢過日,然而大多數的學校在學期間,卻連最基本的「按月發放鐘點費」都做不到,若按勞基法規定,校方延遲發薪的行為根本是違法的,但兼任教師卻因不受勞基法保障,往往求助無門。
寒暑假勞健保
許多兼任教師,明明拿到的聘書是一整年,或是在同一間學校都有固定開課,卻因為沒有勞基法當中「不定期契約」的保障,所以總得遭受校方在寒暑假期間,中斷兼任教師的勞健保,導致兼任教師這段期間被迫喪失各項社會保險的權益與保障,出了事只能靠自己。
聘約
許多大專兼任教師,在同一間學校開課超過十年甚或十五年以上,這對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來說,早已與校方構成不定期契約。然而兼任教師卻常常得面
臨學校一聲令下,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就可以終止與兼任教師的勞雇契約,連最基本的資遣費都不用支付。換言之,就算校方已「看不順眼」,都能合法解雇兼任教師,生殺大權完全在校方手中,大專兼任教師至此根本毫無工作權保障。
退休金
對於一般適用勞基法的勞工而言,退休後將有兩筆退休金可以領:(1)為勞工退休金條例中雇主每月提撥工資6%至勞工的個人帳戶,待退休後請領;(2) 是勞工保險中退休後之老年給付。
然而,對於兼任教師而言,因為不適用勞基法,導致完全沒有上述6%退休金的部份,至於勞保的老年給付,也因一年當中學校只幫兼任老師投保9到10個月時間的勞保,因此每年都損失2-3個月的投保年資。導致一位教學長達20年的兼任教師,退休後所能領到的退休金金額僅有60~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