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作為性工作者權益運動基地的文萌樓,鄰近地區將進行都市更新,雖然文萌樓作為市定古蹟不會拆除,卻面臨現有林姓地主、租戶日日春協會與建商聖德福無法達成共識,致使文萌樓前途未明。昨(14)日台北市都發局召開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討論是否仍將文萌樓劃入都更範圍,建商聖得福強硬表示,若劃出就退出都更;日日春則希望劃出、回歸單純的文化資產保存;林姓屋主雖未出席,但根據之前公聽會的書面意見,也傾向不捐贈為公益設施、甚至劃出都更範圍。而參與審議的委員們則分成兩種立場爭執不下,主任委員邊泰明決議進行協調會,兩個月後再送審。
審議會進行前,日日春與10多名聲援者在市政府前廣場拉起布條要求「公娼反投機,古蹟要公共」。日日春協會執行長鍾君竺表示,文萌樓劃入都更後,可獲得高達四億的容積獎勵,但這些都是由公共利益換來,怎可輕易落入私人手中?她認為,審議會應該決議劃出都更範圍,而文萌樓則由主管機關台北市文化局徵收,此案作為台北市第一起私人古蹟參與都更的案例,她也認為市政府的態度相當重要。
而現任林姓屋主自從三年前買下文萌樓後,因不同意文萌樓繼續租用,向法院提出告訴,目前一二審都敗訴,預計三審結果近期將宣判。除此之外,林姓屋主上個月以要提出「維護管理計劃」為名,向日日春協會發出存證信函,要求遷出以便測量建物,這些舉動這使得日日春協會相當擔憂。日日春主張,林姓屋主已經破壞文萌樓的古蹟價值,如果林姓屋主不願意撤告、並與日日春協會協商之後的維護管理計劃,就不應該將文萌樓劃入都更範圍。
而在14日舉行的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中,將近20名市府官員、學者、相關產業公會代表擔任審議委員,台北市都市發展局局長邊泰明為主任委員。文萌樓排在最後一案,討論相當熱烈,進行將近兩個小時,相關人士如參與都更案的當地居民、日日春與聲援者等陳情完後,只能在旁聽室聆聽會議進行,而相關單位如都更處、文化局、建商聖得福則列席提供說明,文萌樓屋主林麗萍、劉順發則未出席。
審議會上多名當地居民陳情,希望文萌樓一事不要拖延都更進度。自稱文萌樓鄰居的張小姐認為「如果不參加都更,沒有人來維護就很危險,破舊的房子也不能配合都市水準」;雙連里里長洪振恒甚至認為文化局指定古蹟有瑕疵,當初應該詢問當地里民意見。
「如果要都更,就是要毀滅、摧殘我們這個文化資產」前公娼秀蘭略顯緊張在審議會中發言,表示從開始在文萌樓工作到現在也有20幾年,但現任林姓屋主卻踏進文萌樓不到一個小時,就要把她們趕出去,將會失去許多讓學生了解性別教育的重要基地。
日日春協會則是堅持「都更歸都更,古蹟歸古蹟」,鍾君竺認為,文萌樓並非一般的私有古蹟,不是宗祠或是私人家產,而是因為公娼抗爭、妓權運動才使文萌樓獲得古蹟價值。協會秘書吳若瑩表示,過去兩年來,屋主始終未同意建商提出的捐贈公益設施方案,也不願意讓日日春繼續經營與公益使用。她認為,不如就讓文萌樓劃出都更範圍,也不該讓文化資產變成投機工具,對於屋主來說,即使不捐贈做為公益設施,也可以從地主台灣銀行手上分得1500-2000萬不等的獲利,「怎麼可以讓公娼血汗變成他們賺到的這些利益?」
贊成劃出的委員多認為劃出對於古蹟的維護與管理比較單純。看見台灣基金會顧問脫宗華說,102年時,房屋所有人劉先生就已不贊成併入都更案、也不贊成捐贈為公益設施,今年4月中的公聽會,林姓屋主也希望劃出都更範圍、不計入容積獎勵,屋主自己處理就好。為避免造成紛擾,脫宗華認為應該劃出都更範圍,但古蹟該如何處理,不是都審會該處理的範圍。
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副教授林秋綿也認為,劃出都更範圍後的產權比較單純,若參與都更,所有權將稀釋到都更案所有地主(所有權人)身上,不利於維護古蹟,但此塊地的容積仍在,未來仍可進行容積移轉、或是捐贈給市政府。
主任委員邊泰明則認為,應考量在地居民對於都更的渴望,若劃出都更範圍,整個都更程序要重新啟動。邊泰明指出,若是納入都更、捐贈給市政府,市府就不需再編列預算徵收、或進行容積移轉,可考慮跳脫公益性容積獎勵的考量,因此他傾向劃入都更範圍。
但台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黃志弘質疑,為什麼一定要劃入?施工可能造成的損害,以及屋主對於古蹟的尊重不足,都顯示劃出較好。他認為,公法上也有特別犧牲原則,給予古蹟所有權人補償,便顯示古蹟價值高於所有權,應該劃出都更範圍。
審議委員、都市計劃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張吉宏則質疑文萌樓的古蹟價值,「我並未對性產業有歧視,純粹個人觀點,陳情者說國外都沒有這種性產業古蹟,那我們是要發揚這個產業,以此為榮嗎?」張宏吉認為應考量鄰居感受,也質疑性別教育的意義是什麼?是性產業內涵嗎?「平常要闡揚社會善良風俗,那這部分又代表什麼?」質疑文化局認定的文化價值有問題。但此番意見被邊泰明認為與會議無關,尊重文化局的古蹟認定程序。
面對大多數的委員支持劃出,建商聖得福執行長洪正雄急著表態,即使不拿公益設施的容積獎勵,也堅持要劃入都更範圍,「如果劃出就不叫都更,我就退出」。洪正雄認為,屋主跟日日春兩方都很強硬,但向日日春喊話「不要一直抹黑屋主賺很多錢,以免呷緊弄破碗」,屋主才有可能願意協調;洪正雄認為,如果劃出,這起都更案就會四不像,也會影響建物立面設計。
但林秋綿反駁,新建物離文萌樓太近反而不利,立面設計若與古蹟融合度低,也會影響容積獎勵的多寡,建案設計不該與此混為一談。
因劃入與劃出兩方僵持不下,邊泰明請日日春再次上台說明。鍾君竺表示,建商兩年前就開始進行協商,至今仍然不成,除非都審會做出強制捐贈的決定,否則協調會只是成為協調價碼的遊戲。「實施者(建商)曾經捧著一千萬問她(屋主)、也問過用新房子跟她換要不要(捐),她都已經不同意了」鍾君竺認為除非價碼提高,否則屋主沒有改變心意的理由。
邊泰明則再度提問,若不劃入都更,產權維持在私人手上,古蹟維護該何去何從?林長杰則認為,雖然要尊重所有權人,但文萌樓的撞望特殊,可考慮《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4條,若主管機關認定有管理不當、滅失或減損價值時,可進行強制徵收,文化局將與中央單位文化部商討,將經營許久的社運工作者排除在外,算不算是減除古蹟價值。
經過兩個小時的討論,多數委員認為不宜立刻作出決議,邊泰明則提議透過都更中心舉辦協調會,邀請地主台銀、國產署、建商聖德福、屋主、日日春協會等相關人士與會,協商出「三贏」的可能,再送都審會優先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