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語言中心的4名約聘專任教師日前公開抗議校方打壓、以黑箱方式排除教師的會議權利後,又片面修惡聘約,造成對約聘教師的差別待遇。清大學生會及學生議會也發起連署聲援,然而經媒體報導後,卻傳出領導抗爭的教師黃芸茵因遭教評會認定有「重大缺失」,續聘權利可能生變。
清大學生會、學生議會12日協同語言中心約聘教師,在小吃部前廣場召開記者會,歷數清大一年來對約聘教師的待遇改變,質疑校方壓榨不受法令保障的約聘師資,影響學生受教權。黃芸茵代表約聘教師指出,除原「列席」中心委員會的權利遭剝奪之外,約聘教師的續聘條件、評量標準也在缺乏參與的情形下被改變,其中,教學成績佔續聘評量的比重大幅縮減,行政庶務則相應增加。
對此,清大校方在3日後(15)以私信方式將一份「聲明」寄給學生代表,後由學生會公開於臉書。這篇以「分級教學、暑期5人成班 為清華學生英語加分」為題的聲明中,首先表明清大重視英語教學,英文課程型態多元且師資充沛,其後則附帶回應學生與約聘教師的抗議行動。
清大教務長兼語言中心代理主任戴念華透過聲明指出,相關議題均有法規可循,並會持續與約聘教師溝通。但他也強調,該議題應該由校方主管與教師自行協商,不宜由學生出面造勢,否則「無法維持教師的教學立場」。戴念華呼籲學生理性溝通,不要以「群眾造勢脅迫立即承諾」的方式介入學術與教育,或干預教師聘任與升等。
學生會也發出聲明,批評校方並未回應訴求,反而抹黑師生、扭曲事實。學生會指出,改惡教師的勞動條件以增設課程,對學生的學習沒有幫助,且是「只顧面子,不顧教學」。學生會也呼籲校方面對爭議,而非「處理提出問題的人」。不過,黃芸茵在同日便接獲校方電話,表示她因涉有「重大過失」,原「當然續聘」資格恐成問題。
今天(16)清華學院教師評量委員會向黃芸茵證實,昨日舉行的會議上,8位委員經討論後投票,以多數決認定黃有「重大缺失」。根據「清大語言中心約聘教師續聘評量施行細則」,初聘教師除非認定有「重大缺失」外,應自動續聘一年。換言之,黃芸茵的續聘權利可能生變。不過,是否續聘,仍在程序當中,最終將由校級教評會做出決議。
對於教評會的結果,黃芸茵感到訝異和遺憾。她向PNN表示,教評會並未就「續聘與否」作出決定,但是院教評會委員確實提出她12日參與記者會的公開發言與影像,經充分討論後,多數委員認為有「重大缺失」。但黃芸茵認為,她當日在台上的發言,全都是基於事實,且是語言中心約聘教師的共同心聲,並非她的個人意見。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則認為,院教評會的認定恐有疑義。他表示,首先,根據《教師法》第14條,雇主校方欲以「違反聘約情節重大」解聘教師時,「重大」的認定並非恣意,而是須有相關法定事由。因此,約聘教師規定也應該符合這樣的精神來認定「重大缺失」的標準,而非完全主觀討論。
林柏儀還說,無論是根據教育部「解聘、停聘、不續聘案作業流程」,或者《行政程序法》精神,受評審的當事人都應該具有當面陳述意見的機會,然而黃芸茵卻根本不在院教評會現場,因此,該認定也有程序問題。
此外,高教工會也質疑清大校方,明知工會有參與12日記者會,卻對工會行動者進行不利對待,恐已涉及不當勞動行為。工會表示,基於上述問題,清大校長賀陳弘「不應放任亂搞」,要對此事拿出具體態度。聲援教師的學生代表徐光成也在臉書撰文批評校方此舉是打壓校園言論自由,並諷刺「清華大學,是不是要改名賀陳大學?」
工會呼籲,院教評會應主動撤銷這項不正當的決議。黃芸茵也將另外尋求校內申訴管道,希望校方認真、公平地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