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總統蔡女士:
首先,我要恭賀您連任成功,並祝新年快樂。
在過去的4天 (編按,1月9-12日) 中,我能夠親身見證台灣民主的實踐,也了解到台灣年輕世代對貴國政府充滿信心。因此,我決定就去年7月在桃園機場從一名台灣官員那裏所領受的對待,寫這封正式投訴信給您,來尋求如同台灣人民對您一樣的信心。
在這次我首度前往台灣的旅途中,我被這位官員當作是罪犯。一開始只是個文書作業的小問題,竟然演變成7小時的監禁和精神凌遲。
7月7日,我和最要好的友人,在從親友那邊聽到台灣有多麼美麗、友好和文明後,決定前往旅行一週。
我們兩人都去過美國或歐洲,因此都有有效的簽證,得以事先申請免簽證的旅遊許可憑證。這個申請程序要求輸入姓氏和名字,於是我如同在美國時一樣,分別輸入「Nguyen」和「Linh」。憑證通過了,我們列印出來,並對即將成行感到興奮。
7月7日上午11點,當我們到達桃園機場時,我的朋友首先通關。但輪到我時,海關人員決定將我帶到一邊。我等了一個小時,一位女警官告訴我得重新申請憑證,因為我護照上的姓名有中間名「Thuy」,而原先申請的憑證卻只寫著「Nguyen Linh」。
我們去了長榮航空櫃檯,那裡有電腦螢幕和印表機。我信心十足地按照要求輸入中間名,結果螢幕卻跳出錯誤訊息,並顯示:「請聯繫中華民國 (台灣) 當地使館申請簽證 (2006) 。」
我一遍又一遍地重新申請,試了15分鐘,但一直行不通。這位女警官帶我回到海關部門。與同事們一番討論後,她告訴我,因為沒有適當的證件入境台灣,我必須返回越南或泰國。
我說:「好吧。」我看過一些被困在機場的人的報導,以為自己可能不得不在機場的沙發上等待返航班機。然而,她卻把我帶進一個高度戒備的房間。當我一進門,一個坐在辦公桌前的男性官員就站起來,用中文對著我吼叫。
我很禮貌地回說,我知道我的憑證沒有通過,所以台灣拒絕我入境,但是,我沒有做任何讓自己感到羞辱的事情,需要受這個甚至沒有穿制服的陌生人的情緒虐待。我問了替我們翻譯的女警官,這位男性官員為何態度如此奇怪,但她沒有回答。
他顯然知道我聽不懂他在說什麼,所以我認為這是一種威脅和恐嚇。
他要求我交出手機和護照。我問為什麼?這裡並沒有「禁止攝影、禁用電話」等標示。他再次大喊。
我說我必須先打電話給我的朋友和家人,讓他們知道我在哪裡。
女警官說,我的航班將在隔天下午3點出發。但我問曼谷的一個朋友,他說其實當晚8點就有班機,為什麼我要在那裡待上超過24小時?
我爭辯說,如果他們希望我盡快離開這個地方,那麼讓我自己訂機票,我會在數小時內離開他們的視線!經過15分鐘的來回回話,他們終於讓步,讓我預訂那趟航班。然而,那名男子仍在大喊大叫。
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立即把手機交給他,我不會知道那天晚上有飛往曼谷的航班。而且,如果我一開始就與他們配合,我的命運將完全掌握在他們的手中。他們可以將我留在那兒,只有他們知道會持續多久,而我的朋友和家人會一直為我的下落感到擔心。
一走進那間房間,我是否就失去了所有權利?
那名男子不停吼叫,並開始表現出一些暴力傾向。我也注意到,在房角牆上的一根金屬桿上,掛著一雙手銬。
我告訴女警官,我跟這個男人單獨待在這個房間裡並不安全。他似乎很生氣、帶有攻擊性。我沒有在房間裡看到監視器,如果他襲擊我該怎麼辦?我說,上機前,我願意在機場的其他任何地方受他們監視,但不要待在這裡。
那名男子拍了拍桌上的一張文件,並丟下一支筆,要我簽名。而我閱讀的文件顯示,簽署人承認違反台灣《入出國及移民法》的規定。我拒絕簽名,也指出那張文件並沒有提到要交出手機等任何內容。
這個人變得更加氣沖沖。我問女警官我是否違反任何法令?我是罪犯嗎?她說都沒有。那麼,我就不該像囚犯一樣交出電話,並被關在這裡。
我請她轉告,我是一名記者,服務於英國廣播公司BBC,並不是非法勞工或罪犯。我應該受到尊重,我有我的權利。
她一直點頭,好像能理解,但我不確定她是否真的把這句話翻譯給了他,因為他持續大吼大叫。
一個小時左右後,他用力把手銬摔在桌子上,用手指著我,並用最大的聲音大吼。
她請我照他說的去做。我當時又怕又累,只好屈服,決定等待有關航班的消息。接下來那個男人告訴我要去一個比較小、看起來是女性專用的房間。
小房間裡有五張床和骯髒的床墊,沒有床單。右邊的角落,有一個櫃子,裡頭放了一些已經變色的枕頭和毯子。左側是一間有兩個洗手間和淋浴設備的浴室。這顯然是為了得在此待上幾天的人們而設計的。
我睡到下午5點左右,一位長榮航空的年輕人敲門,想確認我的航班情況,並說晚上7點左右,他們會帶我去登機門。我請他給我買點東西吃,結果我首度品嘗到台灣知名的牛肉麵,竟是一邊看著台灣電視新聞,一邊瞄著離我不到一公尺遠的一雙搖搖晃晃的手銬。
最終,在晚上7點,我得以飛回曼谷。
無法進入台灣並享受我的旅行是一回事。遭到憤怒的台灣官員像罪犯一樣的對待又是另一回事。我以為我再也不會回到這個島上了。
然而幾個月後,我聽說台灣即將舉行總統大選,我決定計畫去那裡採訪作報導,再次嘗試到台灣。
我剛拿到新護照,所以我想可能會有所不同。我小心翼翼輸入我的名字、我的新護照號碼。我甚至在還沒按下「提交」鍵前就檢查了3次。然後,我心頭一沉,因為同樣的錯誤訊息再次出現,要求我申請簽證。
我意識到這個錯誤發生在很多越南人身上,因為有很多名字相似的越南人。也許有與我同名的人被列入黑名單。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以至於旅行社甚至發布有關為了因應這個情況如何申請簽證的說明。
我與一半的越南人口同姓,而我的名字既可以用來命名男孩,也可以用來命名全國各地的女孩。如果這發生在我身上,我不禁想知道有多少人可能遇到這個問題並遭到虐待?
美國、英國、紐西蘭可以告訴我其他方法,台灣不能嗎?你們在旅遊憑證上的「姓」、「名」設定,對於不總是使用中間名的人,可能會造成真正的混淆。你們的移民控制系統可能存在嚴重缺陷。
我忍不住想知道,如果我是白人還是持有另一本護照,我是否會受到這種對待?
我可以大聲說出來、為自己奮戰,因此得以盡快擺脫這種局面,但是不諳英語或中文的其他人呢?
我認為這是一個強烈的歧視案例,尤其是針對越南國民的歧視。甚且,它如何與您的「新南向政策」保持一致?
總統女士,我希望我的信能真的送到您手中。
我唯一要求的,是那個男性官員的道歉。我希望他只是一個「壞蘋果」,不能真正代表台灣人。我也希望在台灣,無論種族、性別、國籍如何,都不會有人受到這種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