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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議題 司法冤案 蘇炳坤案

蘇炳坤案再審再等等? 最高法院將諮詢法學者意見

蘇炳坤案 2017.10.26
吳東牧/台北報導

蒙冤三十年的蘇炳坤上個月終於等到高等法院裁定再審,爭取到由司法還其清白的入場券。不料當年積極為他爭取平反的檢方,這回又擋在平反之路上,認為本案已由總統特赦,不應再由司法救濟;縱然再審也僅能獲得免訴而非無罪判決。

最高法院昨天就蘇炳坤聲請再審獲准、檢方不服提起的抗告案,開庭進行調查程序。檢辯雙方就該案究竟能否由法院再審,針鋒相對。法官請雙方各推薦五名學者讓合議庭選任,將擇期開庭諮詢意見。

最高法院表示,蘇炳坤案原已判刑確定,再由總統特赦宣告罪刑無效,是否能聲請再審,還有一些法律疑義必須釐清。例如:

.罪刑已宣告無效的案件,能否聲請再審?
.准予再審後,可以做出什麼樣的判決?
.如果再審法院仍認定有罪,得否執行、如何執行?

蘇炳坤在31年前(1986)被檢方指控涉入新竹金瑞珍銀樓搶案,隔年(1987)判決有罪確定。檢方後來發現冤枉蘇炳坤,替他提起四次再審、四次非常上訴,均遭法院駁回。16年前(2000)雖經總統陳水扁特赦,宣告罪刑無效,蘇炳坤始終認為司法尚未還其清白。

今年3月,蘇炳坤在冤獄平反協會協助下聲請再審,上個月獲高院裁准。但檢察官黃東焄雖認同蘇炳坤蒙冤,卻以本案既經特赦便無法再審,仍提起抗告。

最高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林永義強調,本案高檢署檢察官是基於公共利益提起抗告,他本人當年在新竹地檢署服務時,也曾經手蘇炳坤案平反,了解案情,因此檢方並非認為被告有罪而與被告對立。但該案必須探究開啟再審是否損及公共利益,甚至違法、違憲。

最高檢:即便再審也得不到無罪判決

林永義認為,本案爭點在於總統的特赦與法官審判權的競合問題。該案已由總統運用行政高權救濟司法之窮,顯見總統特赦的行政高權,位階比法官審判權高,順序才會在司法無法救濟之後才行使。

林永義表示,如果法院准予本案再審,法院又判有罪,是否要讓蘇炳坤入監執行?或者能否再提非常上訴?原已確立的法秩序將紛擾不安,也造成司法權侵害總統特赦權。況且本件總統特赦宣告罪刑無效,法院根本沒有有罪的標的可以審理。

林永義說,他也知道蘇炳坤被關九百多天,應該受到刑事補償,卻因為沒有受無罪宣告而無法請求。但刑事補償制度與再審制度本來就有不同的目的。蘇炳坤無法請求刑事補償,應該透過大法官解釋,或修改赦免法、刑事補償法等方式解決。

當年在新竹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內幫助蘇炳坤甚多的退休檢察官彭南雄,本案裁定再審當日手比青天告訴蘇炳坤:「青天在上」。

林永義也對蘇炳坤喊話表示:特赦比再審更難得;獲得特赦宣告免除罪刑,在總統以及大家心目中已經被認為清白,希望蘇炳坤「轉個念頭」。因為即便認為可以開啟再審,本案已由總統特赦,法院也應該是判決「免訴」而非「無罪」,恐怕無法達到蘇炳坤希望「法院判決無罪」的目的。

蘇炳坤的義務辯護律師高涌誠回應,檢察官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而總統是國家最高權力者既然總統已經特赦蘇炳坤,一旦再審開啟,檢察官基於權力一體,應該承認一開始冤枉蘇炳坤而撤回起訴,如此同樣可以達到還蘇炳坤清白。而即使檢方不撤回起訴而由法院判決免訴,也算達到蘇炳坤的目的。

蘇炳坤開庭後接受媒體採訪,表示仍希望法院判決他無罪,而非免訴。

義務辯護律師:特赦未消滅有罪判決理由

高涌誠表示,蘇炳坤雖然由總統特赦,罪刑宣告無效,但這與刑事訴訟法上的判決無罪,不僅文義不同,實質意義也不同。特赦只是解銷有罪的主文,但是刑事訴訟法規定判決書上應記載的理由與證據都還在,這讓他一生無法心安,且社會的議論也依舊存在。

「刑事補償在其次,要求的是名譽是否回復,但蘇先生的感受是沒有。必須透過司法認定事實確認他無罪,不然他關了九百多天算什麼?」

另一義務辯護律師任君逸也表示,特赦將罪刑宣告免除,但並未創設新的理由,原本有罪判決的事實、理由仍在,因此確定判決並未「消失」。

辯護律師:赦免恩典不該剝奪人民訴訟權

高涌誠也強調,特赦是從總統行政高權的角度,憑自己的意志給予人民的體恤與恩典。但從人民的角度出發,聲請再審是維護自己人性尊嚴的訴訟權,屬於憲法保障的基本權。行政高權的恩典,不可能剝奪人民訴訟權、侵害人性尊嚴。

任君逸也強調,就權力分立原則,總統特赦的行政高權與司法權應該相互平等,沒有位階高低的問題。總統赦免權的本質是恩赦,而非駁斥司法權的錯誤。若不准再審,恐怕才有違憲疑慮。

任君逸也反駁檢方本案開啟再審違背公共利益的說法。他指出,美、日等國不乏赦免後聲請再審的案例,有些案件獲得受理的理由正是公共利益。

至於檢方一再提到特赦後開啟再審會破壞法安定性,任君逸強調若冤案無法平反,同樣有法安定性的問題。即便以政治後果考察理論評估,特赦後聲請再審對法安定性的干擾與政治後果都很小。

蘇炳坤請檢方將心比心

受命法官王國棟昨天也當庭請檢辯雙方各推薦5位對赦免法、再審制度有研究的專家學者,將由合議庭選定,擇期再開庭諮詢意見。

目前蘇炳坤的辯護人已經當庭提出的人選,包括專研國際法、人權法、憲法的中研院研究員廖福特,以及刑法、刑事訴訟法領域的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薛智仁等法學者。

昨天開庭,蘇炳坤面對當年曾到監獄探視的檢察官林永義,兩度發言,語氣略帶激動:

你在新竹,你知道我冤枉。總統給我清白,司法沒給。我一生坦蕩蕩,一夜之間什麼都沒有了,你要我怎麼樣?這個案子賠我多少也沒用,我三十多歲被冤枉,現在六十八歲,請檢察官給我主持公道。

你老了,我也老了。你拜佛,我也拜佛。舉頭三尺有神明,我這樣不冤枉嗎?請將心比心。

法官王國棟最後出面緩頰,強調本案檢察官與被告沒有對立,也以安撫語氣表示,蘇炳坤三十幾歲事業就遇到挫折,判刑存在過,「法院處理會盡量周全慎重。」

蘇炳坤再三強調,總統還其清白,但司法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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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內容:聲請再審案 法庭檢辯交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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