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日籍受難者家屬青山惠昭求償勝訴一案 ,二二八基金會今天以表決方式決議捨棄上訴,並預計在二二八69週年前夕,核發600萬賠償金。但強烈反對賠償日本人的董事徐光,表決後已請辭明志。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星期做出青山惠昭求償案判決,明確要求二二八基金會撤銷原來不予賠償的處分,核發600萬元的賠償金。基金會今天召開董事會討論是否上訴。執行長廖繼斌表示,這是基金會自1995年成立以來,董事會第一次針對申請案動用表決,而且是記名表決。
今天該會15名董事有11人出席,贊同捨棄上訴與認應上訴到底的票數比是6:2。其餘3人,除董事長陳士魁擔任主席未投票;歷次會議反對賠償青山惠昭的內政部次長林慈玲,以及以社會公正人士身分擔任董事的陳志明(明光法師),均放棄投票。
內政部派在二二八基金會的代表董事,次長林慈玲(右)認為,二二八條例的立法原意應是排除賠償外國人。(圖左為文化部代表董事,次長蔡炳坤。)
據廖繼斌轉述,內政部派在二二八基金會的代表董事林慈玲,對於法院認為二二八條例一體適用外國人的見解,仍持不同看法。林慈玲認為,在二二八條例立法的議事紀錄中,立委曾討論增訂外國人準用的條文,可見立法原意排除外國人。
但林慈玲也在會議中表示,尊重二二八董事會獨立行使職權的立法要求。她本人則未參與今天的投票。法院在上週的判決中,曾指摘基金會受內政部函文影響,未超然獨立行使職權。
受難者家屬代表徐光、學者專家代表伊慶春,則是堅持要上訴的少數意見。廖繼斌轉述,徐光與伊慶春認為,日本政府不願賠償台籍日本兵與慰安婦,藐視中華民國國民,因此基於對方政府不友善、違背國際人權潮流的態度,不應該賠償日本人。
廖繼斌說,青山案表決結束後,徐光立即以無法實踐自己的信念為由,表示將辭去董事職務明志;但仍願意出席下週日的中樞紀念儀式,代表受難者家屬發言。
徐光是二二八事件的教育界受難者家屬。
她的父親徐征是北平人 ,1937年來台教書,是台灣的華語教學先驅,並未參與任何政治活動,卻在民國36年3月15日被四名便衣從家中帶走,家人至今不清楚他被抓的原因及下落。徐征遇難時年僅39歲。
相較於對青山案是否上訴意見紛歧,董事會一致決議,將由基金會對日本政府發表聲明,指出本案捨棄上訴,表示中華民國政府有高度人權素養,希望日本內閣與國會議員重視此一態度,也在台籍日本兵與慰安婦事件當中採取相同的人權標準,善待中華民國的受難人民。
基金會預計228前家屬可領賠償金
廖繼斌表示,鑒於青山惠昭也將參加今年二二八69週年的紀念典禮,基金會今天做出決議後,傍晚立即發函,希望明天送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讓案件定讞。希望二二八之前,能將賠償金如數核發給青山惠昭。
廖繼斌說,過去幾年,青山惠昭都以受難者家屬的身分,參加台灣政府主辦的228紀念典禮。他也感謝青山惠昭,即使雙方在求償事件中處於對立的位置,見面時也從未給予臉色。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青山惠昭勝訴案,因二二八基金會決定捨棄上訴,將告定讞。基金會近日內將核發600萬台幣賠償金。圖為青山惠昭帶著英年遇害的父親遺像出庭。
青山惠昭的律師薛欽峰獲悉結果後表示,基金會不上訴的決定,是理性及尊重法治的重要指標,譲受難者得以安息,撫慰遺族一生的悲痛,也讓台灣人權普世價值受到國際的尊重。他也期待日本的立法者及法院勇於面對受難台灣人民處境及心情,共同為兩國弱勢人民基本權利而努力,避免重蹈歷史悲劇。
青山惠昭的父親青山惠先,日治時期居住於基隆社寮島(即今日和平島)的琉球人聚落,以捕魚為生。太平洋戰爭期,他被徵召前往越南;日本戰敗後1946年遣返鹿兒島。隔年3月,37歲的青山惠先搭船到基隆尋找美江母子;靠港後卻碰上228後續的基隆3月屠殺,研判遭國民政府軍隊劫掠後押至社寮島千疊敷一帶殺害。
基金會的專家審查小組審查後,原本一致決議要賠償最高額度的600萬元,但送至董事會後,內政部的代表董事認為,本案應參考國賠法的平等互惠原則,最後在2014年12月,以日本對台灣人沒有國家賠償先例,以及日本政府未就原台籍日本兵、慰安婦賠償為由,認定日本人不適用二二八條例,駁回申請。隨後,青山惠昭提出訴願也遭駁回。
但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上週判決認為,二二八條例未明文規定賠償外國人需適用平等互惠原則,判決基金會應該賠償。法院並指出,二二八基金會應超然獨立行使職權,內政部的函文見解對基金會並無拘束力。因此二二八基金會以尊重主管機關內政部的法律見解為由,駁回青山惠昭的申請不予賠償,已違背基金會超然獨立行使職權的規定,這樣的處分並不合法。
婦援會肯定賠償判決 認應就事論事
婦援會執行長康淑華肯定青山惠昭案判決及二二八基金會不上訴決定,認此事與日本政府是否賠償台籍慰安婦應分別看待。
長期聲援與協助前台籍慰安婦的婦女救援基金會,晚間由執行長康淑華受訪表示,二二八基金會支持法院的判決,展現了我國政府對人權的重視與人道的關懷,應該加以肯定。
她也表示,反觀日本政府在台灣做出這樣的判決之後,卻沒有任何回應,應該感到慚愧。
至於二二八基金會與輿論,仍有以日本政府不賠慰安婦為由反對台灣賠償外籍二二八家屬的意見,康淑華強調,「這兩件事情應該分開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