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31
諾富特事件法庭爭辯 防火門開得開不得?
公共場所樓梯間的消防安全防火門,平時不准開啟嗎?桃園機場過境旅館諾富特飯店的說法是,「非緊急時」不准進出,否則行為值得懷疑。但曾是這家飯店住客的「經濟民主連合」成員賴中強、嚴婉玲等人,可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公共場所樓梯間的消防安全防火門,平時不准開啟嗎?桃園機場過境旅館諾富特飯店的說法是,「非緊急時」不准進出,否則行為值得懷疑。但曾是這家飯店住客的「經濟民主連合」成員賴中強、嚴婉玲等人,可不同意這樣的說法。
桃園地院昨天開庭審理去年6月25日「王張會」期間,桃園機場諾富特過境旅館破門事件中,房客賴中強、嚴婉玲向飯店求償60萬元案。本案開庭兩次,諾富特強調:賴中強等人推開安全門、走樓梯間行跡可疑,房內另五名訪客又拒絕住宿登記,才破門而入。但原告反駁,飯店並沒有告訴房客不准開安全門走樓梯,「有疑慮」也不是旅館業者可以撞開房門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