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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所內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2017.08.15
文/沈信宏

司改國是會議中,林文蔚委員在總結會議提案上,以監所管教人員在新收房、違規房等相對較高壓力風險區之戒護勤務,易受有所謂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以及身體傷害,監所應該主動給予勤務調整與治療。

林文蔚委員提案的整體內容可見,爭取的是合理工時、改善過去的制度缺陷。因為過去的制度,包括血汗過勞、剋扣薪資、勞力剝削、人力不足與家庭無法兼顧等,讓監所管理人員心也委屈了。

筆者贊同以上勞動權的爭取,監所管教上也的確有暴力攻擊風險存在;但認為相較於暴力攻擊風險,職場霸凌才是監所管教人員創傷後壓力症的常態與主因。為此將監所收容人冠上:「 交手的是社會歷練千百倍於我們的犯罪者,處理著充斥血腥暴力及各種性命交關的事故 」,如此對立與汙名化有必要嗎?

「對不起幫不了你,但我沒害你。」

筆者:監所內收容人要的是快點回家,縱使身懷絕技也不願意招惹主管。(PNN資料畫面)
「課長要我寫報告指證你暴行犯上,我回正在當班巡房沒看到,所以課長作罷。對不起剛才的事幫不了你,但我沒害你。你不要鑽牛角尖,想開點,出去才是真的。」這是一名收容人遭受到主管圍毆後,不能戒護就醫並將受到暴行犯上的違規處分情況,唯一給他溫度的就是這幾句話。

在絕對權力機構下擁有絕對權力者,說他們遭受到『被控制者』的高壓力迫害,有沒有可能?

從王令麟弊案的台北監獄典獄長方子傑、台中角頭遭槍殺命案收押的台南監獄解世倫、台北監獄管理員以每封兩萬元代價幫黑道堂主夾帶私信遙控犯罪、台中看所守管理員先後拿了高達2000萬協助嫌犯脫逃、98年宜蘭監獄管理員收受家屬現金幫收容人安插涼缺、99年到101年宜蘭監獄五名管理員貪瀆,幫竊車集團首腦遙控手下犯罪並協助銷贓、102年前台糖董座在宜蘭監獄違反監所相關法規每月特別接見高達23次……歷年來監所管教人員夾帶私信、違禁品、安插涼缺、喬假釋、販賣毒品給監所收容人,有案可考。雖然不是多數,但之所以遭受被控制者的「高壓力迫害」,原因也可能是「拿錢沒辦好事」或「拿錢不辦事」。

交手社會歷練千百倍於我們的犯罪者?

監所收容人在管教人員的勞動權益獲保障的環境下,才能安全地受教化、治療。(PNN資料畫面)
大多數監所內收容人要的是快點回家,然而這必須經由假釋或者縮短刑期。這些都受控於監所管教人員的處遇分數考核,這套處遇制度掌控9成以上的收容人,縱使他們身懷絕技也不願意招惹到主管。

從睡覺的腿超過紅線,就會半夜叫你起床、說你靜坐姿勢不端正重坐、軍歌唱走音重唱、不依健康需求給你換伙食、作業成品、接見次數、通信往返時間、綁縛鎮靜床、延誤就醫,以及林委員舉發過的電擊棒凌虐等酷刑,還有關掉監視器的圍毆,到彰化少年輔育院集體凌虐百名少年徹夜吊豬肉事件……受控又無法脫逃的收容人,怎麼是擁有絕對權力的監所管理員的對手?

69票的司改國是會議認證?

第五組的委員沒有人真正能代表監所收容人,否則不會讓林文蔚委員這樣發言通過監所管教人員的勞動制度改革。法務部長年以來就社會對收容人的認知錯誤,從不做正確的說明,如今以「 交手的是社會歷練千百倍於我們的犯罪者,處理著充斥血腥暴力及各種性命交關的事故 」去消費監所收容人,等同於司改國是會議以69票的認證這樣的說法,我們社會如何不汙名、如何不對立?

爭取管教人員勞動權益也是收容人安全的保障,不需要型塑收容人如何社會歷練、血腥暴力的高壓迫管教人員。補足人力、充足專業、健全分工,才是獄政得以推動的根本。筆者自101年以來,就揭露一位教誨師一個月只能教化一名收容人四分鐘,連「催眠」都不夠;夜班管教人員一人要巡視70幾個大小舍房,如何防範性侵害他人、偷竊甚至自殺與病危?

監所收容人在管教人員的勞動權益獲保障的環境下,才能安全地受教育、教化、治療乃至於學習技能。監所的勞動權益與收容人權益本就是相輔相成,故寫下此篇期盼有助於視聽,有利於真正的需要。

本文作者沈信宏,台灣監所改革聯盟成員。

本文內容係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公共電視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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