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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類型 報導 不當勞動行為

Hydis抗爭者潑漆毀牆面? 永豐餘撤告

2015.10.07
張方慈 吳東牧/台北報導

韓國Hydis關廠工人今年五、六月間,因勞資爭議來台灣向出資的永豐餘集團進行數波陳情抗議,結果除韓國工人遭遣返,台灣聲援者也吃上多項官司。不過上週四法院首度開庭前,永豐餘集團撤回了其中毀損、公然侮辱兩項告訴。

Hydis工人今年2月至7月,共分四波跨海來台。抗爭在5月12日工會前會長裴宰炯自殺、遺體被發現後升溫。工人質疑裴宰炯之死是Hydis公司私下會談、施壓造成。台灣勞工運動人士陳秀蓮、盧其宏、林伯儀等人,在當日凌晨前往永豐餘集團總裁何壽川居住的「成餘公司」門口潑紅漆;5月14日再與古振輝、林芸等人率眾到永豐餘總部所在的信誼大樓丟雞蛋、潑紅漆、張貼印有裴宰炯照片及「何壽川殺人」字樣的海報。成餘公司、永豐餘公司、信誼大樓提告,檢方據此將三人依毀損、公然侮辱等罪名起訴。

檢方另針對6月3~12日間的數波陳抗行動,依集會遊行法首謀聚眾不解散罪名,起訴林柏儀、陳秀蓮、盧其宏三人;又依妨害公務罪名起訴楊尚恩、潘承佑、謝長宏三人。

紅漆潑牆是毀損? 聲援者:為起訴而起訴

今年5月間,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朝永豐餘大樓丟蛋、潑漆。(邱彥瑜攝)
檢方在起訴書中表示,建築物外牆除了擋風遮雨及防竊之外,也具有「美化房屋外觀」的效用。被告用紅漆潑灑,嚴重影響外牆、招牌的外型美觀,減損其效用或價值。而商家招牌可以彰顯聲譽,遭到潑紅漆、丟雞蛋,則構成公然侮辱。

上週四,台北地院首度開庭審理本案前,被告與聲援者在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除了指控國家機器以集遊法、妨害公務兩項罪名起訴被告,淪為維護財團利益、鎮壓勞工運動的工具,更質疑毀損、公然侮辱兩項罪名,根本是檢察官胡亂起訴。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許仁碩表示,Hydis工人遭台灣企業關廠是公共事件,永豐餘集團的處理方式應受公評。民眾以潑漆、丟雞蛋表達意見,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且油漆及雞蛋事後很快被清除,但檢察官卻硬把美觀說成是牆壁的功能,「檢察官覺得讓牆面一剎那不美觀就是毀損,像玻璃心一樣?」

遭潑漆的永豐餘大樓牆面與字樣。(邱彥瑜攝)
義務律師曾威凱也表示,毀損的定義是讓物品失去原本的效用,潑漆或丟雞蛋並不會讓牆失去功能,在漆與雞蛋皆可清洗的情況下,檢察官的作為明顯是「先射飛鏢再畫靶」,為起訴而起訴。至於檢察官將美觀解釋為牆壁的效用,曾威凱也認為過於牽強,「就算法律系的學生,也不會有人做出這樣的解釋。」

聲援團體也列舉近年來,檢方依違反集會遊行法首謀罪名起訴包括反核佔領忠孝西路、野草莓學運等十起案件,指出這些案件後來都獲得法院判決無罪確定。

令聲援者感到意外的是,在刑事審查程序開庭前,該案告訴乃論部分先進行調解,永豐餘相關企業及信誼大樓代表主動撤回毀損、公然侮辱的告訴。信誼大樓管理委會主委沈先生事後受訪表示,不提告是管委會討論後的決定,理由是「避免浪費司法資源及社會成本」。

本案永豐餘撤回兩項告訴後,八名被告中有仍有六人分別面臨集遊法與妨害公務的訴訟。當日開庭,除謝長宏未到,其他五名被告皆表示不認罪。

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成員遭起訴,被告與聲援者在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吳東牧攝)
許仁碩:Hydis關廠應受公評,民眾潑漆、丟雞蛋表達意見屬於言論自由範圍。(吳東牧攝)
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開庭前在法院門口高喊「跨國相挺、抗爭無罪」等口號。(吳東牧攝)
參考資料:
· Hydis關廠事件相關報導
· 近五年各級法院違反集會遊行法案件部分判決

說明

·資料來源:司法院。整理:台灣聲援Hydis工人連線。
·民國99.10.1至104.9.30各級法院刑事確定判決案件。不包括維持下級法院結果的判決,或遭上級法院撤銷、更動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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