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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自強案更九審】法官要高升 案件草草結?

2015.06.22
吳東牧 王祥維/台北報導
「等待一場長達20年的惡夢醒來。」徐自強被控涉入汐止建商綁架殺害案即將滿20年,救援長達15年的民間司改會在本案更九審審理的最後關頭,為他舉辦晚會,訴求司法做出無罪判決。(攝影:王祥維)

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強力救援的徐自強案更九審,今天(6/24)起將在高等法院進入最後階段的調查證據與言詞辯論等審理程序。由於該案審判長即將調任最高法院,法院有意儘速結案,趕在八、九月間宣判,引發聲援者的疑慮。

日前開庭進行準備程序時,受命法官當庭向檢辯雙方表示希望儘速結案,以免因為法院人事異動影響案件的審理。義務辯護律師林永頌等人表示,被告聲請的證據調查,包括現場勘驗等等,都還沒有進行。但法官仍希望最晚能在九月初宣判,並表示,可能在明天開庭,完成傳喚該案已死刑定讞被告黃春棋作證後,就開始言詞辯論。

義務律師與民間司改會前晚為徐自強舉行聲援會,發表聲明表達強烈不滿,呼籲徐案合議庭不能因為法官職務調動,影響當事人的權益。聲明指出,如果連徐自強案這樣的社會矚目案件,都可能會因法官調動草率結案,其他案件的被告更不可能獲得妥善的程序保障。

黃春棋願否開口難料

明天上午,法院預計先傳喚已被判死刑的黃春棋出庭作證。但黃是否願意在法庭做出陳述,仍難預料。他在2000年以前的偵查、審理期間,一直向檢警與法官表示徐自強涉案,但指稱的細節前後並不一致。徐自強進入更六審以後,黃春棋對於自己無法獲得重新審理表達不滿,在法庭上拒絕做任何陳述,表示杯葛。但徐自強的義務律師仍希望透過交互詰問,釐清真相,因此更九審仍聲請法院傳喚黃春棋。

至於黃春棋先前在警詢與檢察官偵訊時,對於徐自強的不利陳述,原本屬於傳聞,卻反而可能因為他在法院拒絕作證,而被列為證據。徐自強的義務律師也提出黃春棋向檢方表示遭到刑求的抗辯,以及看守所的體檢表,主張這些不利於徐自強但前後也不一致的說法,根本沒有證據能力。

但在上次開庭,法官以最高法院發回更審提出的質疑反問律師,表示黃春棋向檢察官表示遭到刑求的手法是遭到「灌水、捏奶頭、夾手指」,但體檢表所記載的受傷部位,看來與他的陳述並不符合。

不過義務律師反駁,如果黃春棋遭到刑求,是否能夠在事後完整陳述刑求的過程,已經有很大的問題,更何況,檢方是否將他的陳述完整記載,也有疑問。此外,灌水、捏、夾等刑求方式,本來就未必會留下傷勢。反過來說,也沒有看到警方,對體檢紀錄表上為何有這些傷勢,做過任何說明。

林永頌當庭批評最高法院,會有這樣的質疑,不只違反刑事訴訟法當中,應由檢方舉證筆錄取得合法性的規定,也顯然不了解被刑求的真實情況。他形容最高法院這樣的講法,不但為難合議庭,也沒有站在刑事訴訟法保護人權的立場,是不想面對21世紀的刑事訴訟。

徐案義務律師林永頌參加聲援徐自強的晚會。他日前在法庭上直接批評最高法院,不願面對21世紀的刑事訴訟。

救援峰迴路轉

1995年,台北市房屋仲介商黃春樹遭綁架勒贖,並於汐止山區殺害棄屍。警方後來在桃園逮捕向被害人家屬取贖的黃春棋。黃春棋原本供稱本案主謀是他的表哥徐自強、以及徐的朋友陳憶隆。警方後來也逮捕逃亡中的陳憶隆,查出黃春棋的兄長黃銘泉也涉案,並可能才是本案主謀,宣佈破案。

徐自強被捲入後,表示因害怕警方刑求逼供而逃亡。陳、黃二人一審判決死刑後,徐自強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案說明,但也被判死刑。2000年4月27日,最高法院判決徐自強死刑定讞。司改會接受家屬陳情,展開調查與救援,表示該案除了陳、黃兩名共同被告的陳述之外,缺乏其他證據證明徐自強涉案。

義務律師於2003年聲請釋憲,大法官在2004年做出582號解釋,認為共同被告的自白必須經過證人詰問對質程序,且不能將自白當成有罪認定的唯一證據,徐自強死刑的判決因此失去依據。檢察總長依582號解釋提起第5次非常上訴後,最高法院終於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院進行更審。徐自強也得以從待決死囚名單中除名。

至今事隔十年,徐自強在這段期間歷經高院更六審判處死刑,更七、更八兩次判處無期徒刑,但這幾次判決都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目前進行更九審。徐自強則在2012年5月19日,成為唯一適用《速審法》施行後,訴訟羈押不得超過八年規定,由法院釋放的被告。目前他在司改會任職,擔任庶務與活動影像拍攝等工作,並經常受各學校團體邀請演講。

徐案救援峰迴路轉,司改會在小公園的走道上貼上標示,說明幾個關鍵的救援時點。

纏訟20年惡夢將醒?

徐案進入第20個年頭,民間司改會從2000年定讞後介入也已經15年。救援團體前晚在台北司改會辦公室前的小公園,替徐自強舉辦聲援晚會,邀請曾參加救援的各界人士與會,徐自強本人也到場。他表示案件邁入20年,惡夢也20年。「這個惡夢不只是我在做,我整個家庭、父母兄弟姊妹都是。希望早點從惡夢中醒來。」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她在1998年進入司改會工作,2000年徐案家屬向司改會求救,她人生第一次拉白布條就是為了徐案在法務部前的抗爭。她說,廢死在社會上引起很多人反彈,但是徐案是冤案,呼籲社會上不要為了反對廢除死刑,就否認冤案的存在。

司改會前任執行長林峰正則表示,正因為有很多像徐自強這樣久懸未決的案子,四年前司改會在立法院跟司法院協商速審法。林峰正說,司法院在協商時從不承認案子拖很久是法官的問題,協商的過程很不愉快;而且通過這個法案,感覺上好像是要幫司法院解套,解決法院的陳年案件。「我現在向大家承認這個法案的品質很糟糕;但當時我默默告訴自己,如果這個法案過了,徐自強可以出來。」

林峰正回想,在法案通過等待生效的那段時間,司改會好像在準備辦喜事一樣等待迎接徐自強出來;另一方面也擔心他要如何重新面對一個完全沒有束縛的自由社會。但是三年後,林峰正重回司改會,當年幾乎無法自在對外說話的徐自強,變成司改會重要的工作人員。「我心裡面很高興,我們迎接回一個曾經面臨死刑的冤案受難者,並且變成我們的夥伴,但也很遺憾這個案子到現在還在法院裡頭打滾。」

對於更九審法官的態度想要迅速結案等態度,引發判決可能不利徐自強的揣測,林峰正說,「聲援冤案從來不是因為案情很樂觀, 而是因為案件裏頭有許多問題,必須堅持到蒙冤者完全回到這個社會,變成我們的一份子。」

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很多人反對廢死,但徐案是冤案,社會上不該為了反對廢除死刑,就否認冤案的存在。
詩人李敏勇現場誦詩。他在2000年徐自強身繫死牢時,也曾出席救援行動,朗讀同一首作品。
起初是徐案志工,後來正式加入司改會成為工作人員的黃中豪,成為徐自強重新與社會接軌的關鍵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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