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今晚在北中南監所同步執行黃主旺等六名死刑犯槍決。廢死聯盟等團體批評法務部,無能解決近期發生的北市女童割喉案等重大社會案件問題,只好以執行死刑來轉移焦點,企圖平息民怨,但卻造成更大不安。
今晚槍決六名死囚分別為:王秀昉、曹添壽、鄭金文、黃主旺、王俊欽、王裕隆。這是法務部長羅瑩雪上任後,第二次批准死刑犯槍決,目前台灣定讞死囚還有42人。
死刑執行完畢後,法務部召開記者會,說明六名死囚分別犯強盜殺人、強制性交故意殺害被害人、殺人等罪,導致9人死亡,10餘人財物被搶。法務部新聞稿表示六人「犯罪動機及手段均殘暴冷酷,犯後又飾詞狡辯,甚至表明並無悔意,彼等犯行均嚴重影響社會治安,造成大眾驚恐不安」,而且其中有人死意甚堅,因此「依法執行以實現社會正義」。
法務部也強調,已經確認六名死囚當中,無人聲請釋憲、非常上訴、再審,亦無心神喪失情形,最後再向總統府確認均無申請或獲得赦免,對死刑犯的人權保障程序已臻完備。
總統馬英九兩個星期前曾對英國國會議員史坦表示,廢除死刑是台灣社會的終極目標,台灣最近幾年執行死刑的數字已經越來越低,也樂見這樣的比率更加降低。
死刑執行過後,多個民間團體在法務部門口,參加由廢死聯盟召集的記者會,包括人權、司改、教改、環保與婦女團體代表,抨擊法務部以執行死刑來模糊焦點。現場也有幾位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向廢死聯盟嗆聲,但沒有發生進一步衝突。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表示,法務部是代表國家法律秩序的機構,應該用冷靜、理性的方式來處理殺童案,「但是今天部長做這樣的處理,我們認為他違反了這樣的原則,並沒有把人性尊嚴放在第一位考慮,處理過程當中充滿了任意、血腥與惡劣、濃厚的政治臭味。」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表示:每次發生重大案件,法務部就必須殺一些人,好像實現正義,但其實這可能反映出法務對於這些事件束手無策,提不出讓大家心安的刑事政策、回復社會穩定平安。
高榮志說,如果法務部長羅瑩雪認為執行死刑是解決無差別殺人事件的對策,也令人感到擔心。他認為無差別殺人案的真正原因,是台灣的社會已經跟美、日社會一樣,資本主義高度發達,每個人都好像小螺絲釘,在繁重的工作下可能會失去意義感。國家應該要學習的是,美日對這種讓社會大眾恐懼的犯罪形態所提出的嚴謹對策,而不是以這種殺幾個人的方式,企圖對台灣人民做交代。

現場有反廢死民眾在聯盟團體代表發言時嗆聲,表示台灣並非美國、日本。有人強調「有親朋好友被人家殺死過」才有資格在這裡講話;還有人表示,即使受害者家屬要原諒加害人,也不能代替其他受害的家屬去原諒。他們並質疑,今天被執行的六名死刑犯都惡性重大,沒有冤枉、不值得原諒?並強調「嚴刑峻法才能除暴安良」。
林欣怡對在場媒體表示,雖然現場看起來很對立衝突,但是至少大家都共同擔心社會變得更可怕。「不一樣的是,我們的憤怒是針對政府;但他們的憤怒是針對我們。」她強調,這件事情很難解決,但是希望大家冷靜看看廢死聯盟的訴求,理解大家對這個社會的渴求是一樣的。

婦女新知董事郭怡青表示,這波執行最令人不能接受的,就是政府只想轉移焦點,實際上卻加深人民的恐懼和社會對立。她強調,婦女保護與受害人內心傷痛的撫平,才是國家更重要的任務。「就今天這幾個案件的被害人,法務部到底做了什麼?」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執行長崔愫欣提醒社會,台灣現在根本沒有廢除死刑,甚至從2010年開始每年都執行死刑,但並沒有讓社會比較安全。「我們看到政府只是把死刑當作政治的工具。鄭捷案發生之後我們沒看到政府有任何的改進,反而又發生第二起隨機殺人案,然後就執行死刑,這真能夠避免第三次嗎?」


人本基金會副執行長謝淑美對於案件發生之後,政府在社會和校園加強列管失業者、區別所謂潛在犯罪者的手段,也提出批評。她說,台灣社會不是第一次發生重大暴力犯罪,但是每次只能看到兇手被抓進去、媒體轟轟烈烈的報導,但是被告為什麼會變這樣?政府有什麼策略或方法?大家還是不知道,直到下次再發生。
「把他當成人魔我們就安心了嗎?然後接下來就是在社會、校園不斷的區分、連失業者都要被列管,浪費警力在校門口發呆,然後呢?」謝淑美強調,「把別人妖魔化、想得比較壞,事情不會解決。殺了人,然後呢?問題就解決了嗎?哪次不是這樣?」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張淑惠理事長也表示,很多人都是在犯下大錯之後才開始建立他跟身邊的人的人際關係,很遺憾的有時候並不是透過他原有的家庭,這代表啟動其他資源有多麼重要。她反問:「有這麼多案例,請問我們政府做了多少研究?」

台權會秘書長邱伊翎質疑法務部秘密執行的方式,使得死囚沒辦法與家屬見到最後一面。她也擔心法務部用六名死囚的執行,快速回應要求立刻執行死刑的民意,所造成的社會氛圍:「這幾天廢死辦公室,包括今天現場,充滿了許多仇恨、血腥、惡意的謾罵言語,我們很擔心台灣逐漸邁向越來越保守、不正義、充滿仇恨的社會。這是我們想要的社會嗎?」
對於現場反對廢死民眾表示,今天遭執行的死刑犯都該死,邱伊翎也回應,沒有看過卷宗,怎知這六人沒有冤情?「江國慶案、蘇建和案發生了多久之後,我們才開始釐清他們是冤案,最後無罪定讞,用全國人民納稅錢來補償,但賠不回來的是他們的青春或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