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在今年6月16日在立院協商破局,朝野共識高的十八歲投票權修憲案最終淪為包裹表決爭論下的犧牲品,令各界對此結果感到相當遺憾;其實賦予青年投票權的世代正義思潮,早已在世界各國有突破性的實質進展。
以6月7日剛落幕的「盧森堡修憲公投」為例,有三個議案交付人民公投,其中一個提案就是「盧森堡投票年齡是否從18歲下修到16歲?」盧森堡總理Xavier Bettel在這段期間不但公開呼籲國民踴躍投票,並大力鼓勵相關議案在國內前置宣導。雖然最後公投結果未通過,卻仍能藉由帶動公民公投提案的討論,立下良好的民主典範。
日本在2014年6月20日修改通過新的《國民投票法》,決議新法施行四年後於2018年6月21日起,正式下修投票年齡到十八歲。而日本參議院在今年6月17日全數委員通過《公職選舉法》讓選舉年齡降至十八歲之修正案,並將於一年後正式施行,這將讓日本將近240萬名十八歲至十九歲青少年提早參與2016年7月3日的參議院選舉,也是日本政治史上首次讓18歲以上的青少年參與投票。台灣在6月17日這一天,也成為全世界法定投票年齡最高的民主國家。
日本政府這波下修投票年齡的倡議行動,是由一個重要的青年組織VISION JAPAN發起「十八歲選舉權實現運動」(Teen’s Rights Movement)提出,該組織發起人斎木陽平認為日本亟需下修的投票年齡的原因有三點:「社會高齡化」、「透過權益讓青少年明白責任的重要」,及「校園政治教育須要在現實投票權中落實」;因此跟台灣一樣,由民間團體藉由倡議推動修改投票年齡,旨在彰顯世代正義的價值與重要性。

離開我們所處的東亞,歐美各洲或地區正掀起一股下修投票年齡至十八歲的浪潮,也有突破性的進展,例如:
. 2012年阿根廷因政治因素下修投票年齡從十八歲到十六歲;
. 2014年蘇格蘭獨立公投為讓更多青年關切蘇格蘭未來,首次開放十六歲公民參與公投;
. 2014年底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地區獨立諮詢假投票,亦將投票年齡放寬到十六歲,理由同蘇格蘭獨立公投;
. 2015年1月英國通過蘇格蘭分權法案,正式通過蘇格蘭民眾投票年齡從英國法定十八歲下修到十六歲,可參與蘇格蘭地方性投票。
從2014與2015日本的《國民投票法》與《公職選舉法》修法、美國馬里蘭州與非洲納米比亞投票年齡下修至16歲的倡議行動、到蘇格蘭獨立公投與加泰隆尼亞獨立諮詢假投票,青少年投票賦權意識近兩年來在全球可謂遍地開花,相關效應已蔓延影響至今年美國舊金山、英國等地區將分別研擬其投票年齡下修到16歲,讓世代正義得以在政治與決策中被彰顯。
從前述的各國投票年齡下修的行動可見,台灣在「投票年齡下修」已成為全球民主國家的最後一名,唯有讓18歲投票權修憲案盡速在立法院新院會新氣象中順利送出,並交付人民公投複決,才能讓台灣趕上世界民主的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