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桃園新屋保齡球館發生大火,造成6名年輕消防員殉職,引起全國關注,五月案件偵結,檢察官初步判定,殉職原因是消防安檢不實導致電線走火,這讓殉職消防員家屬、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無法接受,直指火災現場一度斷水讓消防員難以逃生,並在今天上午從桃園市政府步行至地檢署遞狀,希望重啟調查。
針對新屋大火案,桃園地檢署認定,新屋分隊長吳尚城等人涉嫌包庇要求安檢放水,共有6名消防員及2名公務人員,被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對於停放水的爭議,根據起訴書,現場指揮官湯佳興沒有下令停放,在2點51到55分,湯佳興共8次要求撤退,但2點55分,火場全面燃燒之時,消防車遭到移動,造成短暫斷水的情況。2點57分確認所有同仁位置,倖存消防員黃鈺翔,直到2點58分才逃出火場。
「沒有比摸著水帶更快逃生的方式。」基層消防員藍毓傑說,在漆黑的火場內,水帶一旦扁塌,戴著厚手套的消防員,很難摸索水帶,倘若又被前方障礙物絆倒,或者是迷失方向,只能靠摸牆離開,這無疑是拉長逃生的時間。另一名消防員李宗吾指出,火場斷水只有兩種情況︰有人關水或水源不足,若有上述情況,應先通知火場內的人撤退,因為水帶飽滿,才能快速逃生。起訴書提及,2點55分,為防消防車遭到火勢波及,因此移動消防車而斷水,消促會祕書長鄭雅菱認為,這不合理,火場內還有人受困,不會貿然移車斷水。
「我來到這裡(桃園市政府),不是要錢,也不是要國賠,我是要一個真相。」殉職桃園市消防員陳鳳翔的太太哽咽地說,陳鳳翔的媽媽站在一旁,也忍不住淚流滿面。陳鳳翔的爸爸陳義賢表示,遞狀不是要針對任何人,是希望消防單位能夠透過六位殉職消防員的不幸,深入檢討整個消防指揮系統,不要讓悲劇重演。
桃園市消防局指出,目前監察院針對新屋大火案「個人疏失」部分,由調查官調查中,也約談湯佳興等人,了解當時火場搶救過程,將待調查結果,作適當處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