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真的說無罪嗎?」等待20年,歷經七次死刑、兩次無期徒刑,徐自強今天上午在高院更九審,盼到法院的第一個清白判決。但本案檢察官仍可上訴。
「謝謝大家,覺得很開心,不過還沒結束。」徐自強在法院門口語帶哽咽表示,「我希望這場惡夢做到今天,就可以趕快醒過來。」
高等法院稍後發布新聞聲明,發言人周盈文表示,本案檢察官主要以原審同案被告黃春棋、陳憶隆二人在警詢、檢察官訊問及法院審理中的供述,認定被告徐自強共同犯罪。但這些不利徐自強的說詞,部分沒有證據能力,部分雖有證據能力但違背常情、又無補強證據而缺乏證明力,都不足以證明徐自強是共犯。

這個日子距本案被害人黃春樹遭綁架殺害當天剛好滿二十週年。被害人家屬更九審皆未出庭,今天也沒有現身。
民間司改會等聲援團體在門口呼籲高檢署,不要再上訴,但高檢署稍後依照往例向媒體表示,會在收到判決書後審慎研判是否上訴。
徐案義務辯護律師林永頌、陳建宏、尤伯祥,以及義務律師團成員嚴心吟,今天均到庭聆判,也與徐自強共同在見證無罪的布條上簽名。

「冤屈的感受難以形容,好像一個沙啞的人一直在呼喊卻沒有人聽。但經過二十年終於有這樣的好結果,首先還是要感謝三位法官的擔當。」林永頌表示,「雖然從卷證的資料,我們很清楚看到徐自強無罪,但是因為已經判決確定過、很多法官也判了死刑或無期徒刑,要改判無罪是不容易的。我們認為判決除了還給徐自強清白,也說明了司法的進步──司法不是不能犯錯,而是犯錯了能得到救濟、改變結果。」
「他們願意抱著觸怒上級審、學長的壓力,做這樣的判決,對他們感到欽佩。希望我們的司法裡面有更多這樣的法官,願意挺身而出,跟台灣司法過去不光明的歷史告別。讓我們的司法能迎向光明的未來。」義務辯護律師尤伯祥也肯定更九審合議庭,並期許最高法院,「希望這個案件如果上訴,最高法院法官也能像下級審的這麼勇敢,向過去的錯誤告別。」
民間司改會等聲援團體,今天上午特別在宣判前,號召民眾在濟南教會集合,陪同徐自強及其母親,共同前往高等法院聆聽宣判。超過兩百人拖著長長的隊伍,步行將近兩公里來到法院門口。稍後志工自法庭內步出,高舉無罪布條,眾人發出歡呼,並且高喊無罪,許多人相擁喜極而泣。徐自強並在眾人要求下親吻他的母親。








發生於1995年的黃春樹命案,徐自強被已經死刑定讞的黃春棋、陳憶隆指為共犯。台灣高等法院2012年的更八審判決,認定徐自強雖未殺人,但參與擄人勒贖,判處無期徒刑。但最高法院認為證據調查有誤、判決理由欠備,發回高等法院進行更九審。
民間司改會在2000年本案更五審判決上訴最高法院定讞時,接受家屬陳情,展開救援。期間歷經檢察總長四度非常上訴,皆被駁回。2003年10月1日第七屆大法官就任,救援團體聲請釋憲,大法官會議在隔年做出釋字582號解釋,總長依解釋意旨提起第五次非常上訴,最高法院也據此將全案發回高院進行更六審。
本案自最高法院發回更六審之後,共同被告陳憶隆曾經在更八審同意出庭接受交互詰問,但對於關鍵的案情皆回答「不記得」等,交代不清。除此之外歷次審理,陳與另名共同被告黃春棋皆拒絕作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