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初法務部舉辦檢察長交接典禮,即將卸任北檢檢察長的楊治宇,受到最多的矚目。他致詞時,感念前法務部長曾勇夫知遇之恩,也感謝羅瑩雪部長大人大量、不離不棄。這是一個比較輕鬆的場合,或許,楊的發言只想展現幽默,也或許,確是發自肺腑。畢竟,北檢向來號稱「天下第一署」,達官顯要充斥台北,飯碗並不好端;同時,也不是想端就能端,天時地利配人和,自己努力還要長官加持。
事後證明,曾勇夫是被羅瑩雪所愛戴的馬總統鬥爭下台,媒體當然喜歡報導這個衝突點。只是,這番「感謝長官」的談話,還是令人覺得難過與感慨, 眼中「只有長官、沒有其它」的味道,還是十分濃厚。
對照去年此時,楊治宇喊著要辭職,給甫上任半年的羅瑩雪出了難題,也引起紛紛議論。有人分析,他才是「大內高手」,請辭非常「上道」。意味著願意和老長官「勇伯」共進退,同時也考驗一下羅瑩雪,是否「真心愛我」。正如他致辭時同時提到的,待在北檢將近五年,經歷兩次台北市長選舉,「烽火不斷,宛如兩次世界大戰」,算是「挺過來了」。然而,他沒提到的是,去年四月底請辭時,正是318運動結束,該如何面對「太陽花」,會決定一個檢察長的歷史定位。郝龍斌競選連任時,選戰和緩許多,不太能和柯文哲對決連勝文的情狀相比。
楊治宇是聰明的,所以去年四月底想要辭職,是想明哲保身。他被強力慰留,留下就等於同意,要幫羅瑩雪所代表的馬政權,「穩住陣腳」。去年的318運動,馬政府遭到重創,年底1129大選,國民黨受到空前挫敗。回想,楊治宇所帶領的北檢,做了什麼?


強烈地批判了楊治宇,原因無它,台北地檢署的檢察長,可以說是掌握檢察權力最大的人之一。權力越大,應受到的監督,也就越加嚴厲。於是,不得不敬告此次所有調動的16位檢察長,檢察長掌權之後的判斷與選擇,都會受到更嚴格的檢視。
何況,遴選的時候,從來沒有聽說,究竟是根據什麼標準?需要什麼條件?有人被淘汰、有人被選上,究竟又是憑著什麼資格?似乎,除了「期別倫理」是至高無上的標準之外,其它的就是大家「心照不宣」的黑箱了。
大家「心照不宣」,就沒有人真的把相關的法律當一回事。《法官法》第90條第4項規定,法務部長遴選檢察長,必須要由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所提出的「二倍人選」中圈選。
報載法務部先是對外宣稱,將有「10位」檢察長異動,也因此,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也只有提出「20位」的名單。然而,最後卻有高達「16位」的檢察長中選。
依據《法官法》第90條第4項規定,部長此次遴選可能是違法的。但令人驚訝的是,精通法律的檢察官,卻沒有人發現?還是根本不在意?或者,又是另有「神邏輯」般的解釋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