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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眼?! 獨立媒體轟立院採訪規則

2015.05.07
王祥維/台北報導

近期接連有獨立媒體前往立院採訪受阻,立院採訪權問題頗受關注,今(7)日上午多位獨立媒體記者和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在立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呼籲立院停止阻擋獨立媒體記者採訪,並儘速檢討現行〈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

最新版本的〈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是在2014年4月10日,也就是太陽花運動結束佔領當天,由院長王金平核定修正。根據該要點第四條,核發對象「以完成公司(商業)登記有案,且每日發佈新聞中,全國性政治、文教、社福等新聞需達百分之六十以上份量之新聞媒體常駐本院專任採訪記者為限,地方性報導媒體及屬於個人於網路上主觀性發佈新聞者均不發給」。

公督盟砲轟 立院內規凌駕憲法

依照該要點規定,不僅定期發行「監督國會」刊物的公督盟不得其門而入,眾多非營利性質的獨立媒體也無法進入立院採訪。公督盟指出,依照大法官釋字689號解釋:「新聞自由索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資深記者、紀錄片導演李惠仁表示,命令不得凌駕法律、法律不得凌駕憲法,是高中公民科的基本知識,立院秘書處自訂內規,豈能凌駕憲法?「難道立院是東廠嗎?」

最高民意機關 對採訪權限制最嚴苛

資深環境報導記者朱淑娟表示,近年公民記者採訪權大幅提升,去年行政院便大方邀請公民記者採訪,事先發給採訪通知和新聞稿,「甚至我到任何行政機關採訪,只要告知『獨立記者』身分,基本上沒有問題。」相較之下,我國最高民意機構立法院對採訪權卻限制重重。

朱淑娟指出,立院採訪證分為永久(每年換發)採訪證和臨時(限當日使用)採訪證兩種,差別在於臨時證無法到院會採訪:「依照立法院規定,不只獨立媒體不能獲得永久採訪證,包括天下、壹週刊、今周刊的記者也不能申請永久證。」

朱淑娟質疑:「到底誰是記者?」她說:「我去換證的時候發現不能換,比較驚訝的是,在台灣,竟然有人會認為我不是記者。」朱淑娟表示,〈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規定每日發佈新聞中,全國性政治、文教、社福等新聞需達百分之六十以上,但:「立法院不知道現在記者走專業路線嗎?上下游跑農業新聞、環資(環境資訊協會)跑環境新聞,李惠仁導演追禽流感……你要李惠仁六成跑政治嗎?立法院完全不知道現在媒體在幹嘛。」

「你不行進來 我知道你是記者」

3月27日,為抗議M503航線,多名學生衝入立院抗議。現場驅離快結束時,持臨時採訪證採訪的民眾新聞網記者郭宇睿遭駐衛警攔下詢問身分,並質問:「紅樓在哪裡?群賢樓在開什麼會?」但他還來不及回答,就被駐衛警一把拖走。

接著在3月30日,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記者賴品瑀一如往常持記者證欲換證,卻遭櫃檯拒絕。她說:「我明明上禮拜五忘了帶記者證,因為阿姨跟我很熟,我拿名片就換證。公關室給我一份〈立法院採訪證發放要點〉,跟我說本會期有許多重大法案,所以必須嚴格控管。」

隔天,賴品瑀持公文欲參加一場民間團體和立委共同舉辦、有關缺水議題的座談,同樣遭攔:「阿姨說:『你不行進來,我知道你是記者。』,阿姨又打給立委助理,電話中她說:『你要讓她進去嗎?可是她是記者耶!好,她可以進去,但是不能採訪。』」

拿到〈要點〉後,環資主編詹嘉紋向立法院公關室詢問,對方建議環資改登記為商業團體,或換會客證。詹嘉紋不禁質疑:「這是歧視嗎?或是環資辛苦耕耘十幾年、終於被重視,被立院視為不可忽視的威脅呢?」環資行文立院,立院竟回覆「已高度開放」,且「現在都有提供會議視訊服務」。

標準不一 記者無所適從

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記者楊鵑如說,她從來不曾換到臨時採訪證,跑公聽會都是以旁聽證完成採訪。但她的公庫同事,卻曾換到臨時採訪證:「可見立院標準不一。」四月上旬她採訪租屋法令公聽會,立院櫃檯照樣拿出已登記商業媒體列表阻擋:「立院圖利特定媒體,難道立院不想將進入多次的獨立媒體列表?立法院到底在怕什麼?」

苦勞網記者王顥中說,他在立法院換臨時採訪證從來不曾被擋過,「可能我穿著襯衫、揹一個攝影側背包、拿著單眼就進去了。如果像鵑如這樣揹一個後背包,乖乖地向阿姨換證,就被當成學生。」王顥中認為除了法規以外,第一線執行規定的警察或秘書處人員,在記者身分流動的時代,更應該要能識別誰在從事新聞工作:「我們雖然是NGO團體,但總是機構聘僱的;如果是公民記者關心特定議題,只能從行為來判定。」

王顥中也提醒,雖然有釋字689號,但「權利是靠爭取來的,不會只因寫在紙上就會實現。」苦勞網創辦人、焦點事件記者孫窮理則認為,「國家機構設立門禁、採訪規則無可厚非;但沒有看過執法(像立院)如此隨意、讓大家無法理解的狀況。」

對於獨立記者和公督盟的訴求,記者會後PNN致電立院公關室欲取得回應,但電話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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