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大寮監獄日前發生受刑人脅持人質事件,期間提出的五點聲明,包括保外就醫標準不一、假釋門檻過高、獄政不彰、法官自由心證過大、修改三振條款和向「法務部長馬英九」求救等等。除了少數長期從事獄政改革的人權團體之外,大部分的社會輿論不僅不予理會,甚至表示這些罪大惡極的人只是想逃走而已,沒什麼好同情的。
事件隨著翌日凌晨的槍響而暫時落幕,六名受刑人突圍不成飲彈自盡。這樣的結局也許早已寫好,因為在台灣目前的社會風氣與獄政制度下,引爆壓力鍋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
社會沒欠囚犯甚麼?

鄭揚宜:在台灣目前的社會風氣與獄政制度下,引爆監獄管理的壓力鍋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而已。
應報說和復歸說一直是懲罰理論的兩大支柱,大衛‧葛蘭(David Garland)在懲罰社會學名著《控制的文化》裡指出,在晚期現代性中,嚴刑峻罰和矯治主義無法降低逐漸升高的犯罪率和再犯率。問題的關鍵是,我們正面對一種不安全的經濟體系,這種體系正逐漸將越來越多的人排除到社會邊緣,同時我們也在面對變遷的家庭觀念和低度的社會連結,以及如何適應多元價值與信任危機並存的社會等等。
這些當然都是討論懲罰的重要原因,但對於當前台灣社會來說,這種強調社會脈絡的思考,顯然會成為為罪犯開脫的藉口:「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社會沒有欠你什麼!」我想起李茂生教授在島國殺人記事片尾說的話:「這群人平常最不相信司法,但在面對死刑或其他重大案件時卻最相信司法」。歸納一下台灣社會的觀念,無論社會矛盾再怎麼激烈,即便應報主義再怎麼無效,也休想改變治亂世用重典的不二手段;至於復歸和矯治,只是用來妝點台灣社會仍是文明社會的門面而已。
「他們甚麼都演得出來」?

因業務需要接近受刑人的各種人經常被告誡:「為了利用你,他們什麼都演得出來!」
幾年前在空大服務時,曾有機會到監禁重刑犯為主的監獄教書。進去之前,許多人(包括在監獄擔任法警的朋友)都嚴正警告我:千萬不要和受刑人走的太近、千萬不要讓受刑人知道你的個人資料,一旦讓受刑人攀上你,「找你都不會有好康的。」因為我不用搜身,除了金屬探測器之外,可以長驅直入抵達內監,所以受刑人極可能跟你借錢,或者要你幫忙帶信,再或者要你夾帶違禁品,如果你拒絕,要不就是誣告你,要不就是出來後找上你,然後就舉有教化師被毒蟲鉤上的前例:「千萬不要相信那些人渣,為了利用你,他們什麼情節都可以演出來。」
然後,在各種「諄諄善誘」之下,穿過了層層戒護的閘門,見到了眾人口中毫無教化可能的受刑人。根據獄方的說法,這些受刑人之所以來上課,純粹是不想被調離監所,因為如果離開這裡,就會增加親人會面的困難,而只要來上課,至少在學業期間就可以保證不被調走。然後三申五令要我不要跟他們有太多互動,暗示我上課最好就念我的課本,下課時間就回休息室不要跟他們說話,書念不念不是重點,囚情穩定才是關鍵,「鄭老師,不要怪我們不通人情,這其實是在保護你啊!」
但我實在不能只當個讀稿機,即便在老老少少四十幾個大哥面前,我盡量把內容講的有趣,也在有限的空間內和大哥們互動。結果出乎意料的好,大哥們指定接下來的學期都希望繼續上我的課,我笑說為什麼大家願意參與哲學討論,大哥說,「因為你不怕我們。」
「忠告」的影響…
我不怕嗎?!其實我沒那麼勇敢,有次我穿著我們地區救難隊的衣服去上課,一位約六十幾歲的大哥順口問我,「你也住在新店嗎?」「是啊。」我不經意的回答,「是喔,真巧,我也住新店,你在大坪林還是安坑?」大哥像找到同鄉般興奮的接著問。「嗶~嗶~嗶~」這時我腦袋裡的警鈴不自覺的響起,只好胡亂的回說,「喔,在大坪林這邊,但現在都住在外面,已經很久沒有回去了。」以防被繼續追問。
頓時,我為這樣的反應感到羞愧,因為說到底,我仍然沒辦法不受各種「忠告」的影響,對於眼前各個剃平頭喊敬禮的大哥們,就算上下課期間再怎麼趁獄方不注意時和他們有些互動,但始終有條無形的界線分隔彼此。
在監獄教書,我從未幻想著啟迪人心、教化眾生的天真囈語,但我仍然希望能用平常心和他們相處。批改作業時,工整漂亮的字跡只能用驚艷來形容,偶有受刑人在作業卷尾多寫了些想法,說他們其實是蒙冤坐牢,但這麼多年再無奈也得接受;或者有人對當年的錯誤感到深切悔悟;更有人請我幫他查詢某個哲學家的著作與思想,只為了一解他的思考盲點;或者寫卡片給我問候請安並且表達謝意。除了具體問題我可以答覆之外,其他的感嘆我只能回覆說,「您辛苦了。」我常想,如果我這個毫無利害關係的人,可以讓他們說說心底話,應該也算功德一件。
遭沒收的信任感

鄭揚宜:監獄沒收了圍牆外的信任感。
但是,監獄最可怕的地方是,不僅禁錮了圍牆內受刑人的身體與意志,同時也沒收了圍牆外的信任感。這些互動,這些溝通,出了圍牆之後,全部都會被解讀成別有用心。都說是在博取你的同情,或說是在引誘你踏進圈套,肩膀上的小惡魔不斷打著小天使的臉,說這一切都是戲。
我不是不知道毒蟲為了吸毒,演技可以勝過奧斯卡得主;我也不是不清楚,常業犯總說自己受迫害。我認為,這不是人性本善或本惡的問題,而是面對這些幽微難解的人性難題,難道除了趕盡殺絕零容忍之外,就只能是不堪一擊的溫情主義嗎?
進一步想,台灣這種對於受刑人的絕對不信任,是像大衛‧葛蘭說的晚期現代性的趨勢,或根本只是前現代的應報主義所致。大衛‧葛蘭的分析,是對於高度發展社會的觀察,某個層面來說,台灣也正面臨這些趨勢的衝擊。而這些衝擊早已不是單一的民族國家可以解決,必須靠國際、國家、社會、個體等整體系統的複雜調整以及各自微調才能企及,目前也還沒有明確的解決方案可以模擬。
然而面對這一切,台灣的社會風氣和獄政系統,似乎只停留在前現代社會,完全不理會社會發展的波動,只想用最簡單省力的方式處理。監獄超收嚴重?!那就擠一擠塞一塞,反正受刑人活該沒有人權;矯治功能喪失?!那就對累犯加重刑度,反正他們橫豎回籠;社會問題嚴重,那就誤判錯判也沒人在乎,反正給社會一個交代才是重點。
心情因為凌晨的槍響而沉重無比,腦海中不斷浮現監所內擁擠不堪的惡劣環境,還有在我課堂中笑鬧不斷的大哥們的面孔。我不是在說受刑人的人權和被害者的人權孰輕孰重,也不能立刻肯定這六位受刑人的五點聲明是否句句在理,我只能為了當年腦海中自動啟動的警鈴感到惆悵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