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 最新
  • 類型
  • 勞工
    • 勞動檢查
    • 不當勞動行為
    • 移工
    • 公教勞權
    • 勞動權益
    • 非典勞動
    • 薪資
    • 罷工
    • 職災
    • 關廠解僱
  • 司法
    • 死刑
    • 精障刑責
    • 冤案
    • 司法改革
    • 公民抵抗
    • 集會遊行法
    • 公民投票
    • 選罷法
    • 模擬法庭
    • 司法
  • 土地環境
    • 天災
    • 生態保育
    • 都市更新
    • 居住權
    • 公害
    • 文化資產
    • 能源
  • 性別
    • 婚姻平權
    • 性別平等
    • HIV
  • 教育
    • 教育政策
    • 課綱微調
    • 校園教官
    • 特殊教育
    • 虐待兒童
  • 社會政治
    • 突發事件
    • 政治事件
    • 遊民議題
    • 動物福利
    • 政府組織
    • 社會照護
    • 外籍人士人權
    • 八仙塵爆
    • 兩公約
    • 金管會
    • 諾富特事件
    • 智慧財產
    • 轉型正義
    • 身心障礙
    • 青少年參政
    • 選舉
    • 高雄氣爆
  • 族群
    • 原住民族
    • 族群傳播
  • 生活文化
    • 媒體
    • 民生
    • 人物
    • 隱私權
    • 情緒心理
    • 影展
    • 醫療
    • 書評
    • 宗教
    • 文化
  • 國際
    • 國際局勢
    • 中港澳
  • 【專欄】
    • 合作專欄
PNN臉書粉絲專頁
menu
search
search
  • 報導
  • 評論
  • 影片
  • 相簿
  • 懶人包
  • 特輯
首頁 類型 報導 司法改革

模擬陪審團 素人謹守無罪推定

2014.08.19
邱彥瑜 柯伶穎 何琇琪/台北報導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為推行人民參與審判,7月26日在東吳大學舉行民間版模擬陪審法庭。共有9名陪審員、3名備位陪審員參與,模擬審理一起酒後性侵案,按照陪審制度的開庭完整流程,從開庭陳述、證人詰問到陪審員評議、結果交由法官宣判。最後,多數陪審員認為檢方舉證無法充分證明被告有罪,以八比一的票數作出無罪判決。而在真實的法庭中,該案被告獲判有罪。

相較於司法院近期試行官方版模擬觀審制度,司改會喊出「不只讓你看,更讓你判」訴求,認為有表決權的陪審制度才能落實人民參與的精神,因此舉行這次的模擬陪審法庭活動。雖然是模擬,但扮演檢察官以及辯護律師的律師們攻防熱烈,主導流程進行的法官蔡志宏,真正身份也是在臺北士林地方法院任職法官。身為「法律素人」的陪審員們,經過一整天的開庭,透過證人的證詞及檢辯雙方的詰問,抽絲剝繭尋找自己心中認定的真相。全程並有100多名民眾全程旁聽。

法官指引:第一次當陪審員就上手

民間司改會模擬陪審法庭,法律素人決定被告有罪與否。
因為陪審員經過刻意篩選,學歷與工作經歷都與法律無關,在正式開庭前,法官蔡志宏透過宣讀給陪審團的指示(jury instruction),明確詳列陪審員的義務、責任與對案件判斷的基本知識。

為避免先入為主的意見,陪審團不得在審理過程中討論案情,也不可向法庭外的人透露、討論案件資訊,也不可自行調查、詢問、查詢案件的資料。

因此次審理的性侵案,並非一般的強制性交,而是酒後發生性行為,此案適用刑法第225條趁機性交罪。法官告知陪審團,考量重點在於性交同時,若被害人因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而無法或不知要抗拒,就符合趁機性交罪的犯罪要件。

陪審制度中,法官只決定案件適用的法律、並提供對適用法律的指示。陪審團必須倚靠集體生活的常識,判斷證人講的話是否屬實,找出真相。
而在判案的過程中,又該如何判斷什麼是可以採用、推斷事實的證據?蔡志宏解釋,證據包含證人的證詞與證物,也包含已判定無爭議的事實。但在雙方詰問的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的問題並非證據,檢察官提出的起訴內容也不是,法庭外得知的事情、報導、網路消息也都不能算是證據,甚至檢察官與被告辯護律師所言,也不能當作證據。

像是檢察官原本打算聲請社會矚目的李宗瑞性侵事件報導作為參考,讓陪審團了解類似案件在司法上的評價,但被告辯護律師提出異議,指出李宗瑞一案尚未定讞,社會新聞本身又可能造成陪審團的偏見,不希望受不當輿論影響。

法官最後裁定,雖然平常審理時常使用新聞資料,辯論內容也不能作為證據,但考量到人民陪審較容易受到新聞資料誤導或是認知混亂,因此駁回檢察官的聲請。

指示中明確指出,法官僅決定案件適用的法律是什麼、提供對於適用法律的指示,陪審團必須倚靠集體生活的常識,判斷證人講的話是否屬實,找出真相是什麼。

「在法律上,沒有神奇的公式可以判斷證人證詞的可信度,所以,應該要自己決定採用、信任證據到多少程度。」蔡志宏解釋,做出最後判決之前,都應該遵循無罪推定原則,認為被告無罪,如果證據只證明被告可能、或許有罪,沒有超過合理懷疑的絕對證據,不能定被告入罪。

趁機性侵?變調一夜情?誰說了算?

檢方聲請傳喚被害人,以証人身分出庭,接受雙方詰問。
開庭的第一個步驟,由檢察官與辯護律師分別開庭陳述,雖然是同一個事件,但兩方卻有完全不同版本的解釋。檢方以趁機性交罪起訴被告王大樹,檢察官顏榕認為王大樹在被害人A女不勝酒力後,未經A女同意,便載至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A女醒來後,立刻打電話向友人金會帶哭訴遭到性侵,並且報案,檢方補充,平常聽到的「撿屍」後從事性行為,也屬於趁機性交罪的典型犯罪行為。

但是被告的辯護律師李維中,認為檢察官版本的故事有很多沒說的部分。辯方認為,被害者A女並無酒醉意識不清,也同意性行為的發生,被告王大樹完全未察覺A女有任何意識不清的狀況,事後因接到A女友人金會帶的質問電話,以為A女反悔,並擔心事情鬧大,決定包個紅包息事寧人,本案其實只是「變調的一夜情」。

檢方聲請傳喚的證人,遭辯護律師質疑證詞與在警局裡做的筆錄有所出入,也懷疑他僅聽信A女說法,缺乏可信度。陪審員就近聆聽觀察。
法官蔡志宏向陪審團補充說明,檢方責任是必須證明被告確實犯下遭起訴的罪行,但辯護律師則要提出有利被告的辯護。

在兩方各執一詞的情況下,檢辯雙方都找來了較利於自己這方的證人,並透過互相詰問的方式,對證人證詞不利於己方的部分,提出質問。

像是檢方的第一位證人金會帶,身為被害人A女的好友,事發後接到A女電話,堅稱替A女感到不平,直指王大樹事後想用紅包解決事情。但金會帶遭辯護律師質疑其證詞與在警局裡做的筆錄有所出入,也懷疑他僅聽信A女說法,缺乏可信度。

而辯方聲請的證人、被告好友李麥克,表示他目擊A女意識清醒地坐上王大樹的車,車上也一直跟王大樹聊天,甚至自行下車走進汽車旅館的房間,認為被告王大樹沒有趁被害人無法反抗時趁機進行性行為。但李麥克也遭檢察官質疑其與被告有生意上的往來,可能會包庇被告。

聽完雙方攻防後,陪審團透過法官向檢察官提問「是否有汽車旅館車庫的監視器」,希望藉此確認被害人A女進汽車旅館房間前的行動能力、意識是否清醒,但檢察官表示當日監視器畫面已遭新的錄影影像覆蓋,無法取得。

雙方向陪審團心戰喊話

檢辯雙方發表結辯,陪審團專注聆聽證詞並作筆記。
言詞辯論結束後,檢辯雙方向陪審團發表結辯。原本是向法官陳述的最後一擊,因為陪審團的參與,則改用比較白話、提問的方式,希望讓陪審團審慎思考證人證詞中的疑點,作出有利於自己這方的審判。

檢察官認為,因為被害人A女事發當時意識不清,也沒有監視器等可重建現場的方式,只能從常識去判斷,喝下將近兩瓶紅酒與高粱的被害人A女,是否可能意識清楚?若是兩情相悅的一夜情,為何A女隔天一早就打電話向友人哭訴遭到性侵?檢察官更質疑,包紅包只是證明被告心虛,想用錢擺平。

辯護律師則認為,雖然一夜情在道德觀感上讓人不舒服,但是道德上贊成與否,並不代表法律上有罪。律師並指出,被告若是有罪,大可否認什麼事都沒做,反正汽車旅館內沒有第三人可以指證,但被告反而大方承認自己有做的事情,顯示他的清白,「他跟冤獄之間,就只有你們(陪審團)是最後的堡壘」辯護律師企圖向陪審團喊話。

無罪判決:無法證明被告絕對有罪

被告也以證人身分出庭接受詰問。最終獲判無罪。
結束庭上的審理後,陪審員們進到評議室,現場沒有法官、也沒有其他法律專業人員,完全倚靠陪審員們的自主討論,負責主持程序的陪審團主席,讓不同背景的陪審員輪一圈發表意見,而大部份的陪審員認為,證據無法完全證實被告王大樹有趁機性交的犯罪現實。

一名女性陪審員認為,檢察官提出的證據無法充分證明A女酒後失去意識,也反駁檢方以被告支付紅包作為心虛的證明,認為被告也可能是為了息事寧人而這麼做。

另一名男性陪審員則認為,檢方證人金會帶阻止被告與被害人事後當面對質,心態可議,他也認為現在女性多主張身體自主權,被告卻事發6天後才報案,相當不合常理。

但也有一名陪審員認為,酒量消耗才是關鍵,根據證詞,被害人A女大約喝了1瓶紅酒、四分之三瓶酒精濃度超過50%的高粱,遠超出一般女性平均酒力,很有可能意識不清。她也認為,被告王大樹談起事發細節常常避重就輕,也質疑證人李麥克未阻止王大樹帶被害人去汽車旅館,不符常理。

另一名陪審員則回應,認為道德判斷不應成為依據,雖然被告無法證明自己無罪,但舉證責任應該在檢察官身上。最後,九名陪審員以八比一的比數,達到至少七人意見一致的絕對多數,判決被告無罪。

認識各種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民間版模擬陪審法庭全程影音
模擬陪審法庭在東吳大學法學院的實習法庭教室舉行。
陪審法庭空間配置,檢辯詰問、證人作證,以方便陪審團就近觀察為思考來安排。
被告等角色由民間司改會的人員模擬擔任。
辯護律師向陪審團強調,雖然一夜情在道德觀感上讓人不舒服,但是道德上贊成與否,並不代表法律上有罪。
檢察官質疑被告事後包紅包證明心虛,想用錢擺平。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All Contents Copyright,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客服專線:(02)26332000 傳真電話:(02)26349136 114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