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光社區迫遷戶重回原地安置有望嗎?儘管台北市政府的細部計畫中載明,當地考慮興建社會住宅,提供「資格符合」的華光居民優先入住,但昨(8)日市府都委會大會決定,這些議題將交由新任市府、下屆都委會繼續審議。
華光社區原聚落於去年拆遷後,市府今年3月公開展示都市計畫,4月送進台北市都市計畫審議委員會審理,期間歷經3次專案小組會議審查,針對文資保存、樹木保育、建物容積等空間規劃有許多討論。而歷經相關民間團體多次陳情與協調,今年7月部分都市計畫委員要求納入民間團體的聲音,因此都委會的討論也包含原居民在原地安置的訴求。
根據都市發展局10月底提出的細部計畫內容,未來當地若興建社會住宅,符合入住資格的華光居民可優先入住,租金、租期則參照社會住宅出租辦法。而在昨天的都委會大會中,北市都發局長邊泰明進一步說明,國有財產署將回饋華光開發案的31%土地(特定專用區四、五兩區)給北市府,除了保存既有文化資產外,市府考慮興建1.2公頃、1000至1200戶的社會住宅。
由於月底柯文哲即將就任,現任的都市計畫審議委員屆時也將卸任,多數出席委員認為此案不宜於本次大會作出決議。會議主席張金鶚也以副市長的角度表示,安置計畫及增額容積都是市政範疇,目前郝團隊定位為看守市府,所以建議由未來的新市府內部定調後,再進行都市計畫審議。
雖然主責開發的國產署認為已經討論多次、詳盡,但在多數都計委員都認為本次不應審議的狀況下,最後主席作成決議,華光案留待下屆都委會審議,並責成都發局整理主要爭議及規劃建議,彙整意見進行交接。按照規定,新任都委會也將留任二分之一的專家學者與熱心公益人士,明年繼續審議此案。
雖然這次都發局送審的版本,納入民間版規劃與設計方案研究小組的部分訴求與建議,但未來市府是否確實會在華光興建社會住宅,以及華光居民入住資格、租金、租期等規定是否有調整空間,仍存有許多可詮釋的灰色地帶,也涉及市政府政策方向。有居民擔心承諾改變,也有居民不滿現有的討論。
自稱代表金華街光明里的住戶則表示,華光居民負擔動輒百萬的不當得利,社會住宅的入住條件不能跟一般住戶一樣。華光社區臨水宮幹事楊玉仁批評都委會偏離主軸、「覺得樹木比人重要」,更質疑市府先前不讓居民發言、又找「沒有代表性」的民間團體討論。
長期致力協調的華光訪調小組代表徐亦甫則表示,自數年前華光拆遷抗爭開始,許多居民一直希望能夠有安置方案,但拆遷後,市府目前僅安置7戶居民入住中繼住宅、8戶入住平價住宅。200戶華光原居民只有15戶受安置,反映現有社會福利門檻嚴苛。
徐亦甫指出,若依現行市價七、八折計算的社宅租金,位於市中心的華光社宅根本沒有人租得起;而且最長12年的租期,可能讓華光居民在期滿後再次面臨迫遷。他說,市府取得的土地換算利益上看百億,卻是透過法務部迫遷居民所換來,市府應負起安置所有居民的責任。
雖然居民意見分歧,但大多數居民認為安置未解、應交由下屆柯文哲領導的市政府再來審議。
訪調小組昨天也在臉書發表聲明認為,這個結果一方面保留了都市計畫審議的空間,且在下次審議之前,國產署也無法將華光土地設定地上權,進行招標。不過他們也擔憂,選前不願就華光安置議題正面表態的準市長柯文哲,是否會在就任後會有妥協讓步、讓華光居民住回熟悉的家園?「我們沒有樂觀的空間,華光社區有待大家持續關注,要求新市府做出保障居住權的決策!」
華光社區訪調小組表示,他們今年初開始嘗試與柯辦聯繫,也親自見過柯文哲一次、聯繫政策幕僚數次,但回應始終十分消極。訪調小組說,台北市目前還有至少一萬一千戶以上與華光社區情況類似的居民,但柯文哲屢屢提及公辦都更的推動要有魄力、要無償撥用公有土地廣建社會住宅,其選址極有可能正是這些居民的家園。
訪調小組呼籲柯文哲,不要只談「宜居城市」卻迴避居住權爭議;針對具特殊歷史成因或弱勢的違建居民,應停止以訴訟排除進行清理,未提供合理而妥善之長期安置前,不應配合中央迫遷市民。並應要求開發單位依行政程序法第164條舉行聽證會,進行社會影響評估,擴大市民公共討論,落實人權保障,別再有更多華光迫遷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