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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視絕食者的痛苦:一個臨床醫師的反省

2014.12.03
文/吳易澄

在大選喧囂時日,一群人的身影被忽視,他們在造勢場合抗議,可是卻被視為茲擾選舉場合的暴民。他們是國道收費員,一群被政府與財團聯手逼走工作的人,幾天前開始在國道etag門架上絕食。無獨有偶,爭取普選的香港雖然展開大規模的佔中行動,雨傘革命已近兩個月。但港府依舊強硬,學民思潮學生也開始絕食 。我們記憶猶新的是,去年關廠工人在勞委會前的絕食;今年,在三月佔領立院的太陽花學運之後,林義雄先生也在義光教會展開無限期禁食 ,訴求停建核四。

「我們不鼓勵這樣的行為」,似乎是臨床醫師常給出的答案;畢竟終止進食,必然帶來養分的耗竭,與身體機能的衰退。然而一個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在於,為什麼絕食者,寧可以自己的生命還換取他們想要的目的呢?身為身為醫療工作者,在思索這個問題時,必須承認這是個痛苦的過程。原因在於,絕食行動和過去傳統上我們所接受的,以延續生命為主的醫學訓練,有某種程度的衝突性。可是,也因為這樣的衝突性,絕食者的行動意義才得以被彰顯。如果以更廣義、整全的觀點來看,生命本身當然不是只有延續生命而已,還包括活著的尊嚴。絕食本身,絕對不是消極的對生命的殘害,而是這其中,有著生命的積極性。

另外一種痛苦在於,絕食者所爭取的,其實是我們每個人也都渴望的價值。而我們在凝視這個痛苦時,我們似乎一時之間無法做什麼。曾經有記者問道,那麼你會支持這樣的行動嗎?我說這已經不是支不支持的問題了。絕食本身是一種意義與行動的召喚,因此重點在於,我們有沒有可能在凝視他人絕食時,思索自己,是否有可能成為另一種參與者?是否有可能,我們也能夠採取任何一種形式的行動?絕食者的身體,和我們的身體,以及整個社會,其實是一體的。絕食者以身體為召喚,而被召喚者也以身體為行動。

有時,有些質疑的提問,會更加逼近倫理上的某些不得不碰觸的界線。例如,例如也有時大家會問,「如果絕食的是你家人呢?你是不是也是支持他們的行動?」這樣的問題的確更難回答,只能說,如果是家人,那麼我們的立場與抉擇當然是更加痛苦的。我們都還記得林義雄先生為停建核四絕食時,林奐均的那封信罷?身為家人,必定是更加掙扎,以及有更難取捨之處。

在林義雄先生禁食期間,醫界出現了一些辯論的聲音,主要是討論是否在他生命危急時可以有醫療的介入。其實世界醫學會對絕食抗議者已有明示應有的作法[註1],主要強調了尊重絕食者的自主意願。絕食本身的意義在於,用僅存的工具:「身體」,作為抗爭的手段 [註2]。這點,在著名的愛爾蘭共和軍領袖Bobby Sands抗議英國政府長久的欺壓,在獄中絕食行動,發揮到了極致。回顧歷史,從我們熟悉的印度勝雄甘地訴求抗議不義的殖民政權,到今天各國各樣社運場合,都持續見到絕食作為一種手段,這些行動其實大多都是有訴求、有組織的。

台灣的新聞處理上,有一種荒謬性,亦即把絕食抗議的新聞處理為自殺的報導,甚至在文後還附上「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的「安心專線」,這種把抗爭行動扣上心理衛生的標籤,實在是一種不衛生的作法。誠然,在台灣或華人社會,有些倫常觀念也與身體自主對立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孝道之說,也牽動著我們對身體行動的看法。然而這個社會持續更新變化,例如生產過程的改變到身體的異化,究竟我們的身體是屬於誰的,也就相形複雜。那種心理衛生式的關懷,做為一種國家主義的家長思維,往往也掩蓋了現代社會中被各種權力剝奪的基本人權。

[註1] 世界醫學會〈關於絕食抗議者的馬爾他宣言〉(WMA Declaration of Malta on Hunger Strikers)

[註2] 陳宗延:「人生不值得活的」──關廠絕食抗爭的三種工具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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