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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類型 報導 移工

【特宏興案】斷訊年餘 印尼漁工請家人原諒、放手

2014.07.17
吳東牧 何琇琪 柯伶穎/宜蘭報導

請媽媽原諒,我做錯事情,必須在這裡承擔責任。如果因此永遠不能回家,也請你們放手吧。

印尼籍漁工 Visa Susando 上週五在宜蘭地院的法庭上,將一年多來無法向親人解釋的這些音訊,透過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的工作人員,輾轉傳回家鄉。

Visa Susando被宜蘭地檢署起訴,指控為去年特宏興368號漁船喋血案的主要被告,並由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迄今。船上另八名印尼船員,除一人未涉入犯罪已經回國、二人未涉殺人重罪責付印尼代表處收容,其他五人和Visa處境相同,已經與家人失聯長達一年半。被告當中多人表示,已經不記得家裡的電話與住址,必須拿到扣案的sim卡或筆記本,才有辦法和家人聯繫。

特宏興案的漁工,去年八月間由海巡人員押解(上圖,海巡署提供)回台後,由檢方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之後四度延長迄今。本次延長羈押期間將於明天屆滿,法院將再度做出裁定。

上週五法院審理是否接續羈押禁見,TIWA人員在開庭結束前夕當場向法官表示,他們日前聯繫到Visa Susando、Konedi、Waludi三名漁工在印尼的家屬,可否准許這三人,透過TIWA向家人轉達目前狀況安好?在法官沒有禁止的狀況下,Visa做了上述轉達。其他兩名被告則表示,希望能在解除禁見的狀況下,直接向家人說明。

在將近十一個月的偵查、審理期間,六名被告的律師多次請求法庭考量人道考量,至少解除禁見。但前兩次(三月、五月)審理延長羈押時,法院皆未准許。

監所齋戒月 日間禁食夜間僅飲水

此外,時值伊斯蘭齋戒月期間,穆斯林日出至日落期間不得進食,但看守所夜間不准用餐,多名被告為此困擾,開庭時請求法院協助。

被告Waludi請求,「希望齋戒月期間能在印尼代表處,結束後再回到原處。」他說,白天禁食、等到夜間解禁,看守所規定只能喝水,「餓到受不了。」

印尼代表處人員也向法官表示,印尼代表這段期間會到監所探視該國籍的被告與收容人,並致贈慰問金。但禁見被告沒辦法做特別接見,可能見不到代表、也領不到錢,因為沒有拍照無法核銷。法官表示,他們曾要求印尼代表處行文給法院,但至今沒有下文。

律師林恆毅代表被告Mashuri(被控與Visa共同攻擊船長)發言表示,被告已經坦承犯罪,也已經作證完畢,沒有串證的必要。如果不能交保,至少希望解除禁見。否則,連印尼代表都無法在齋戒月期間前往探視。

長期羈押禁見 被告身心狀況堪憂

Visa Susando的律師曾威凱表示,法院先前認為被告犯案後將船駛往印尼方向,有逃亡疑慮,但這部分事實的認定還有疑義,況且是否可以做為所有被告的羈押理由,也有問題。如果要防止逃亡,以這些印尼籍被告的狀況來說,限制出境出海就可以達到確保審判的目的;否則僅以被告是外國人、無固定居所作為羈押原因,陷他們於法律地位的不平等,可能構成歧視。

「持續隔離、不能與家人通訊的狀況,嚴重影響被告的身心狀況。」曾威凱強調,即使法院現在解除接見,依照被告家中的經濟狀況,也根本沒辦法前來探視,「其實最基本的也只剩下通信了。」

被告Solehudin的律師郭怡青表示,Solehudin除了因為時隔久遠不記得一些案發細節,前後供述始終一致,沒有串證的問題。郭怡青說,被告已經被羈押禁見長達11個月,依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見解,這樣的長時間羈押,不符合比例原則,也可能違反公民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禁止不人道待遇的規定。

被告Konedi的律師黃國城則表示,他的當事人在印尼只唸到小學三年級,受限於教育程度,文字、語言能力不好,沒有串證的疑慮,也根本不會駕船。而且如果只是為了防止串證,透過監所管理的手段就能達成,例如不准互相碰面等等。如果因此就禁止接見通信接見。

Wala Kuswala的律師劉俊霙表示,被告的願望很卑微,不過就是寫封信給家人報平安,以及齋戒月期間晚上能夠進食。請求法官基於人道考量,給予協助。劉俊霙說,目前其實已經沒有串證的疑慮,最好可以當庭解除禁見。設身處地站在被告的立場,在台灣語言不通、又不能跟家人通訊息長達一年,「真的是很不人道」。

劉俊霙說,Wara家中有兩名分別是一歲與十二歲的女兒,但他身上連他們的照片都沒有。希望法院至少能解除禁見,讓Wara跟他的妻子說明目前的狀況。

不過檢察官仍然表示反對解除羈押禁見。他並舉今年六月三日開庭,法院無法聯繫到目前責付在外的被告Waehidi,認為如果沒有收押,法院無法掌握被告的行蹤。

至於齋戒月的問題,檢察官表示,幾名被告在去年齋戒月之前就已經收押禁見,「這種狀況已經碰過,今年並不是新發生,應該沒問題。」但他認同法院可以協調看守所,解決晚上不能進食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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