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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國時報社論的標題為「別讓國道收費員複製太陽花模式」,一個享有憲法上新聞自由保障的媒體,要人家不要去行使憲法上集會遊行的權利,令人無言。但是更無言的是,這個社會面對收費員抗爭活動的冷漠以對與無情。
國道收費員並非自始就到交通部去抗爭的,也非一開始就衝去交流道的;而是在每次陳情都僅能換來交通部冷漠對待後,才逐步提高抗爭手段。在抗爭過程中,常見的批評是「這些人妄想一輩子都在交通部工作」、「這些人造成社會動盪」、「這些人為什麼不培養第二專長」、「有22k就很好了很多人還沒工作呢」等等。
這些汙名化的說法,只是反映出批評者思考問題的淺碟性。試問哪個人在每天三班制工作後,下班回到家裡照顧小孩之餘,還可以去學第二專長?試問遠通開出一堆19k至22k的工作,你會毫無怨言甘之如飴的去上工?當然也有正面的關懷跟鼓勵者,這點我想國道收費員點滴在心頭。
在提高抗爭手段後,交通部長終於願意出來面對這個問題,不過不要以為收費員的故事就會告終,實際上來說,政府從來沒有意識到這個問題的嚴重性。
日前筆者以國道收費員自救會義務律師團的名義,寫信至總統府陳情信箱,向總統剴切說明本案問題所在,兩日後我得到一封回應如下:
如此例稿式的回覆,讓筆者想起我曾用洪仲丘義務律師團名義寫信至總統府,請求總統必須要從事國防事務改革,一樣的石沉大海。政府對於弱勢者的吶喊,反應不過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