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年移工職災傷亡人數年年破千,台灣移工聯盟今天早上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說明許多外籍移工從事3D(dirty、danger、difficult)產業的高風險工作,不過發生職業災害後,即使仍在職災醫療期,卻因為勞動契約已滿三年,雇主強行退其健保勞保,影響外籍移工在台的醫療行為,並且停止給付工資,有的雇主甚至將移工遣送回國。
印尼籍職災移工蘇天萬透過通譯員的翻譯下表示,2013年3月在桃園紡織廠發生職災,他的右手掌四指撕壓傷,受傷後兩個月傷勢尚未痊癒,但雇主要求他馬上恢復工作,甚至威脅若不回去工作,就必須回到印尼。即使到勞工局申訴,雇主仍不斷要求他返回工作岡位,他希望雇主能負起該有的責任。
印尼移工蘇天萬(右)2013年發生職災,因契約期滿,雇主退掉勞健保,也未支付醫療費。變更居留目的申請過程繁複,稍有不慎,就可能無法在台灣繼續治療。
今天到場
陳述自己遭遇的移工共有五人,五個人目前皆安置在移工庇護中心。移工盟表示,雖然無法確切統計遭遇雇主不公平對待的案例數目,但移工求助的次數一直以來都很頻繁,因此才會舉辦記者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政策研究員陳素香表示,即使職災移工契約期滿,雇主仍須給付薪資並為其加保勞健保,政府必須告知雇主。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重批,雇主不須負任何責任,簡直把職災員工當作免洗碗筷,用完即拋棄。
TIWA政策研究員陳素香(右一)表示,目前法規對職災移工的規定落實困難,根本不是最後1哩路,而是99哩路。
陳素香表示,職災勞工勞動契約期滿時居留證亦失效,請求居留證延長也被政府的層層關卡擋住。另外,職災勞工必須經歷一段很長的復健過程,因此她也呼籲政府,醫療期間應要包含復健期間,不然就目前規定,一旦醫生認定職災勞工進入復健期間,雇主可不給付工資,勞工也無法安置於庇護中心、拿到居留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副組長趙文徽則表示,當外籍移工發生職災有安置的必要時,勞動部一律從寬認定;即便聘僱許可有效期限屆滿,醫生認為有必要在台復建,也同意安置並延長居留。
記者會現場外交部、勞動部官員也提出相關法規,向大眾做出說明,但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提出質疑:「法令規定如果夠完善,如果有落實,那怎麼有這麼多職災員工坐在現場?」陳素香認為,雖然政府有給予保障並制定法規,但幾乎沒有人可以得到保障。
截至今年六月底統計,台灣已有51萬7千多名外籍移工,其中大部分移工從事3D產業,這些工作場域發生職業災害的風險相當高,有的人因設備老舊造成手腳嚴重傷勢,因此移工盟呼籲各界正視移工職災與3D產業勞安問題。
針對外籍移工的問題,移工盟提出幾點訴求:擴編勞檢人員進行3D產業勞檢、定期公布移工職災統計、編列預算補助3D產業汰換危險機具、外交部減免職災移工在台留居簽證費用和給予重新入境的職災移工特殊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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