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陽光明媚的午後,我們和幾個大學生相約在公園中。推著輪椅,帶阿嬤出來曬太陽的看護工迎面而來,用印尼文親切地向他們打招呼。
學生申訴後,勞工局針對證件扣留莫可奈何,只能協助學生到警局報案。就在他們到警局做筆錄的前一天,仲介把所有學生的護照、居留證都歸還。
作筆錄那天,學生們把吃剩的便當收到角落,一問才知道他們擔心沒錢,想留著下一餐吃。筆錄從早上做到深夜,勞力剝削與不當債務的事實明確,學生被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得以被安置。
學生希望安置在TIWA由我們繼續協助案子,最後卻因移民署的安置中心未滿,不同意他們到TIWA安置。幾經爭取無效後,他們被送到移民署位於收容所裡的安置中心。最後的訊息是,他們手機要被沒收一個月,只能在禮拜天使用十分鐘。同時,安置中心以保護為由,限制他們的通訊及人身自由,只有司法的承辦才能夠接見。在移民署的不知道是保護還是管束的規定下,我們跟這群被認定是被害人的學生失聯了。
事件爆發後,教育部以「惡行重大」、「嚴重失格」來形容他們的學校。但是一路以來從育達科大、康寧大學到建國科大,教育部放任相同事件一再發生,除了發新聞稿說嚴懲學校、設立申訴專線外,沒有更具體的政策從根本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此外,勞動部不面對移工的血汗勞動條件,反而大開後門,放任工廠用比移工標準更沒有保障的方式聘僱境外生。移民署安置販運被害人,違反他們的意願,限制通訊及人身自由,三個部門交相賊讓學生二度受害。
離家還有多遠?逃離仲介的威脅,卻進到一個被限制自由的安置中心。回家,面對繳給仲介的費用要不回來的損失,還必須償還當初簽下像山一樣高的貸款。出國留學,這個原本有可能改變他們人生的選擇,反而讓他們掉進一個無法走出的黑洞。
● 作者為台灣國際勞工協會中部辦公室 (TIWA) 成員。
● 【看見】專欄,看見在台移工的喜怒哀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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