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大和檢察總長在5月8日正式上任,原定在5月6日的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臨時取消,據羅瑩雪部長的說法,是為了「尊重新總長」。因為檢審會17位委員中,有3名應由總長指派,總長也是當然委員,在其上任前一天開檢審會,似乎不夠尊重新總長。羅部長表示,重點是要看新總長的意思:「看他要不要換委員人選,或是維持原狀。」而此次檢察長調動之所以受矚目,除了因為是羅部長上任後的第一次、「大家都在看」之外,北檢檢察長楊治宇堅辭回南部,也是其中一個原因。
據稱本次檢察長調動原本只有7個名額,分別是:高檢署、新北地檢、雲林地檢出缺;台中高分檢、屏東地檢任期將滿;桃園地檢、金門高分檢檢察長調動。若再加上北檢楊治宇檢察長請辭,至少有高達8位的檢察首長,人事會有變動。
《法官法》第90條第2項規定:「法務部部長遴任檢察長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應提出職缺二倍人選,由法務部部長圈選之。」楊治宇的請辭不在法務部的預估之內,部長5月6日的參考名單只有14個人,分別是:法務部法制司長彭坤業、保護司長朱兆民、綜合規劃司副司長王文德、廉政署副署長鄭銘謙、主任秘書林錦村、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清祥、高檢署檢察官楊秀蘭、陳大偉、羅松芳、黃和村、高雄高分檢主任檢察官江惠民、台中高分檢檢察官許萬相、謝道明、高雄高分檢檢察官王俊力。
媒體預測:江惠民將派任高檢署,蔡清祥將派任北檢,朱兆民將派任新北地檢(另有一說由新竹地檢署檢察長周志榮升任),彭坤業將派桃園地檢。又說:楊治宇將如願調台南高分檢檢察長,至於原檢察長張斗輝,將接任台中高分檢檢察長,原檢察長王添盛則調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
媒體的說法總是言之鑿鑿、天花亂墜,但不論是空穴來風,或是無風不浪,就程序上來說,總長的四票,在制度上本來就寓有和部長相互制衡的意味,「等總長來開會」固然是尊重,但先前的名單已經決議,形式上就並非全然無效,除非總長要先提出新委員名單,之後還要在實質的代表性上據理力爭、然後重提檢察長人選,否則,人事早已抵定,總長不過是去背背書罷了。
當然,人選如果適才適所,總長又是剛剛上任,以「和」為貴,當然沒必要在程序上或內容裡去爭執,比較能「營造」檢察體系的「和諧氣氛」。和諧氣氛讓人愉快,尤其如果是自主的、自動的、自然而然形成的,但若是被動的、被強迫的、「被」自然的,就會比較像中國網民在說的「被河蟹了」,暗指掌權者容不下異己的聲音。
顏大和檢察總長在就職演說時,已經先挑明地講了:「社會各界總會有聲音說哪位檢察長是哪個首長的人,但是所有人應該不分你我,共同對檢察官職能工作全力進行,維持社會安祥。」這是一個動機良善的期待,人民必定迫切地希望,能夠透過「檢察一體」的一條鞭,把這個說法,入裡地鞭辟策進檢察體系的每一個部分。
令人傷心的是,媒體對這種說法總是興趣缺缺,更喜歡用「後宮甄環」的方式來分析檢察長的人事案。誰是誰的人馬、誰又鬥垮了誰、誰的權力又佔了上風,總是充斥著版面。難道,檢察長在媒體的眼中,真的只像後宮佳麗、甄妃皇后一樣,手段用盡,極力爭寵?
媒體的這種預測方式,其實隱含了一種預設:檢察長是「聽話的」、是「拉幫結派的」、是「效忠掌權者而非人民的」,這是一種極度傷人、極端不信任檢察首長的態度,但究竟孰令致之?而就算媒體和人民都這樣說,位居高位的這些檢察長們,難道也要「默默忍受」,不思任何的反應之道,坐實外人的指控?
媒體嗜血,中外皆然,但似乎不能僅以此阿Q自慰。人重而後人重之,檢察體系是否也該稍為自省一下檢察長、甚至檢察官昇遷的遴選方式與標準?究竟應該如何辦理,才能選賢與能、而不會反向淘汰?才能選出領導與表率、不會言行爭議落人口實?怎麼樣的選任制度,才能落實檢察官自主,不會讓外部獨立性弱不禁風?
在黃世銘與總統之間的密切互動曝光之後,檢察體系顯得十分不堪,人民驚覺,原來總長和政治權力是這麼地親近,或許我們可以不再天真地勉強接受,檢察首長難免要處理政治權力,然而,我們不太能忍受一切是在密室黑箱中進行,更是絕不能接受表面上說一套、私底下做一套。
法律是最講究人權、正義、法治、公平、公正、公開這些價值的學門,檢察長、檢察官昇遷遴選的方式與標準,如果不能和這些價值高度相關與連結,就只會落入權力的分配與黨同伐異的困境。職掌高權的檢察長們,也必定會如此一般地被放大檢視。
看看黃世銘、想想曾勇夫,曾經都是攀上權力高峰的檢察官,那又如何?雙雙晚節不保,留給人民的回憶,似乎也都不是太好。即將出爐的檢察長們,究竟要往哪個方向走,應該多少都心有戚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