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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笑話」可以成為規避爭議的保護傘嗎?

2020.03.31
文/汪彥成

比起博恩的性侵笑話,更令我不安的是他對此事的回應。

博恩張貼了一張引用牛津字典「joke」一詞的詞條,影射他的故事是在笑話的脈絡下闡述的,而那意味著「一個好笑或惱人且不能認真看待的人、物或狀況」。

博恩似乎想藉此重申「這只是笑話」,來正當化他在表演中所傳達的意見不準確或具有倫理問題的事實。博恩的支持者不只一次這樣處理笑話爭議,但這個主張由博恩親自提出,仍然令人失望。

我想指出為什麼這對一個創作者而言是錯的,而且它將難以為喜劇演員或廣義的娛樂工作者贏得尊重。我相信這與博恩希望做到的背道而馳,反而只會讓類似的問題一再重演。

從苗栗國到性侵 公共討論或「只是笑話」?

我這樣說並非因為我是博恩的hater,事實正好相反。縱使我不喜歡他全部的笑話,也覺得他應該加強(不帶笑話的)訪談基本功,但我認為他努力進行某些有意義的工作,例如處理公共議題的「欸!」,這使得他有意識地「踩線」具有多一點的討論價值。

不僅是趣味,stand-up經常針砭公共議題,也能促成有意義的討論。
或許考慮「欸!」的情況是一個好的切入點。我相信如果有人看完「苗栗國」並且對其中批評地方政治生態的內容提出反面意見,我們絕對不會以「嘿,這是笑話」來化解。你會去思考對方對表演寓意的理解是否有誤,或者重新檢視笑點是不是過度詮釋了議題的內容。但很明顯,苗栗國已經成為一個可受公評的文本,它的影響是值得被評價的。

而這些和性侵笑話其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為什麼苗栗國屬於公共討論,而性侵笑話「只是笑話」的原因,大概就跟博恩在性別意識方面的努力一樣不明顯。

或許有人會認為,這兩者確實屬於不同表演形式,在腳本的生產方式上也肯定有所不同:前者是基於公共議題的知識轉譯,而後者是個人經驗的表演化。但關鍵正是在於,為何創作者會認為自己能夠宣判這種差異的存在?為什麼觀眾必須在「笑話」的王國和其律法中去體驗一段表演而不是另一段,這件事是完全缺乏保證的。

這種「主權宣示」的態度彷彿是「藝術歸藝術」的經典重現。我們可以從現代主義中看到大量藝術家對於在藝術範圍內「自治」的主張:「這是藝術,你不能⋯⋯。」藝術家與藝術機構對於拒絕干預以成就創作的獨立自主,可說是熟能生巧。但這些「我是藝術家、我就狂」藝術實踐也在20世紀後期招來了大量來自內部和外部的批判性回應。

藝術不只是藝術

為了享有自由創作(有時甚至是離經叛道)的特權,藝術家得有一些夠好的理由,「前衛」是其中之一。為了使藝術能夠參與甚至領導社會變革,我們必須保留逾越常規或挑釁主流品味的空間。前衛的視野讓許多珍貴的人類活動除了享受快樂之外更加意義深遠——繪畫、電影、文學、音樂、各種新的藝術形式。笑話當然也可以是前衛的。

正如博恩在同場表演的另一個段子,自嘲他的不好笑「有時候只是笑話太前衛」,前衛常常是破壞性的(例如破壞笑話的舒適、好笑)。前衛是使創作成為一種真正的政治行動,這也讓創作者擔負起倫理行動的責任。前衛讓藝術不只歸藝術。

博恩最大的問題並不在於他基於個人經驗所產生對於「男性性侵」的意見,而是當他決定以強調「過去是可以放下的」來創作笑話之後,又拒絕對此負責。他表明「過去可以放下」是一個「比較重要的訊息」,因此他用笑話證明了這件事,這完全使得他的笑話不只歸笑話。

這和這個故事的來源是不是個人體驗無關。至少從博恩決定將它變成一段表演作品開始,他就應該意識到這個故事將成為共享的,一個在同儕討論中會指向的經驗,一個公共的敘事。這是「欸!」具有非凡價值的原因,也是性侵笑話可疑的原因。它們都是公共的。

因此,與其用「這就是我的故事」來關閉這個故事的開放性、用「joke」詞條來進行笑話的鎖國,博恩更應該去接收那些溢出笑話的真實問題,嘗試說明這個笑話生成的過程、評估和選擇。因為一個故事從來不是只有一種表達方式,這對從事創作的博恩而言應該十分清楚。否則博恩就與許多被批評得體無完膚的所謂藝術家無異。

更何況,博恩也早已不是笑話界的杜象。在他的小便斗之前,這樣的爭論已經很多。主張笑話的自治並無助於這個困境。(再次重申,我並非認為這個段子的安排有絕對的不妥,我認為它有討論的空間。但博恩也完全有理由真誠地說明他為何這樣做。)

前衛和自由都是有負擔的。在這個意義上,博恩不但沒有在這些段子中講出任何一個前衛的笑話,而且他對性侵笑話的抗辯甚至可以說是反前衛的,因為它一方面將這個另類經驗置於公共討論中,賦予它思考的價值,同時又躲回「笑話」的保護傘下,逃避它們被進一步檢驗。

「笑話」不該是「肇逃」後的保護傘

我必須說,比起只講「大奶微微」笑話的博恩,我更期待看到願意觸碰公共議題的、敢於使笑話政治化的博恩。但也正是作為一個具有公共抱負的娛樂創作者,這種權力濫用與肇事逃逸是更無法容忍的。你不能一方面借助參與社會改革的位置使你的作品顯得更有意義(例如喚醒大眾對男性性侵的關注),另一方面又對於它們在現實社會中造成的問題表現得事不關己。

我相信博恩如何處理這類爭議和思考自己的定位,將會影響未來人們如何看待他的作品。但或許從這邊又會升起另一種不安:一個禁得起價值檢驗的笑話,真的還能好笑嗎?這恐怕是博恩最大的課題之一。但這不應該成為我們放棄在意他人的原因。

或許博恩會懊惱地發現,以他有限的性別經驗,根本就寫不出既有意義、不傷害他人而且還足夠好笑的笑話。他的忠實觀眾或許會辯稱,那些批評者要的只是一個政治正確但難笑的博恩。但那又怎樣呢?

我的意思是,作為創作者,承認自己無法創造出一些很好的東西並不是什麼懦弱的表現;而在那之前,認知到自己的侷限並做出妥協甚至可能是更負責任的(例如不出版一個明顯是傷害性的笑話,或者放棄一個自己還不夠成熟的話題領域)。就像我始終認為偉大的藝術家終將發現藝術其實沒有那麼重要,笑話也是。

因為一個擁有志業的喜劇演員總是要學到並且習慣:永遠有觀眾聽到的不只是笑話。而這也是他與平庸的創作者不同之處。

● 原文發表於作者個人臉書,經同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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