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媒體日前刊登雲林地院張淵森法官投書《法律學是專業不因民粹而通俗》 ,分析說明:「法律學也是專業領域,不是常識,法律及判決書也難以通俗到讓普羅大眾都能輕鬆理解……現在的判決書都是以白話文書寫,民眾之所以覺得看不懂,其實是因為無法了解判決書中所內含的法律術語及概念」的實話,戳破一些不切實際的期待,並誠摯建議民眾:「透過自行閱讀研究或尋求專業意見,親自了解具體個案的法律關係,才是正途」,再舉例提及法官日常工作上也常遇到語文能力低落到極點,其實應該是睜眼說瞎話的當事人,而以幽默口吻結語:「這些民眾也應該列入『不識字』的國民才是。國民『不識字』不提升,就算法律及判決書再通俗再白話,也是枉然。」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致力於司法與社會溝通,筆者忝為共同發起人之一,也曾發表《重建人民可以理解的司法》 、《溝通不良的司法 如何贏得人民信賴》,就司法體制或個別法官多與社會溝通,都是持鼓勵態度,也能包容不同意見。減少不必要的誤解,大家聚焦於真正問題所在,才是真改革。
法官改革司法連線臉書專頁分享《法律學是專業不因民粹而通俗》時引言:「我們分享雲林地方法院張淵森法官的一篇好文!我們請各位讀者停下來想一下:猶如醫師的病歷和處方箋,會計師的各種會計表和查核報告,資訊工程師的程式語言,建築師的設計圖和計算式,法律也是一種專業。我們支持判決書應盡量口語化、淺顯化,太過文言的詞彙,拗口的句型都應該改用更平易的寫作方法。但在此也要請朋友們了解,判決書難免涉及法律原則及法學概念,白話仍有其極限,有時甚至法律系畢業的法律人讀起來都還有一定難度,何況當事人及一般大眾。我們會繼續努力拉近判決書和民眾的距離,但法律畢竟是一種專業,就像病歷、程式語言本來就難以期待讓所有人都看得懂,當判決不只是涉及竊盜、借錢還錢這類可憑常識理解的簡單法律觀念時,一定會有其艱澀的一面,真的要拜託朋友們多多包涵了!」應已清楚表明我們的立場。
未料,我們上述分享竟引來李佳玟教授撰文「寫判決豈是下神諭?」結語痛批:「用識字率鄙夷一般人,流露出的是菁英的傲慢……一個自稱改革的法官連線,把這篇文章貼出來代表該連線的立場,充分說明參與其中的人認為,所有對於法官的不信任,都是人民的誤解,媒體亂報,人民程度不好,以至於不知道法官多麼辛苦,多麼專業。自稱改革的人,結果成為最需要被改革的對象。」很突兀,完全是栽贓!其第二段還無中生有寫道:「姑且不說『法官被社會當成恐龍所以判決也只好盡力講人話了不然你能怎麼辦人民最大啊哈哈』」,更是虛構引用句,誘導讀者產生受法官輕蔑的厭惡感,但這句話其實是李教授自己編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李教授就是Blanca Lee事後已在自己臉書上向張淵森法官表示:「最後我想向您道歉,當我讀到最後一段文字時,我的確覺得您的展現出菁英的傲慢,沒有想到是故意諷刺……只是結果是我是蛋頭學者」,至少已經承認是自己看錯。
令人好奇的是,張淵森法官明明是以引號「不識字」指涉睜眼說瞎話的某些人,為何一位法律系教授卻解讀為「用識字率鄙夷一般人」?失之毫釐差之千里。更何況李教授常指導研究生寫論文,自己也會寫反串文,其語文能力理應高於一般知識分子,如《猛藥最有感,不如來個「防衛性羈押」?》,法官改革連線也曾基於善意理解予以分享,並強調是反串文 ,不忍指責其反串過度,真的會造成主張「防衛性羈押」的聲浪而侵害人權,我們也寧願相信李教授的人格還不至於利用民粹來刷存在感。但如今李教授竟然也變成如同「不識字」的某些人,進而散布不實資訊,詆譭一群勤於與社會溝通的熱血法官。抹黑司法體制內的改革力量,偷笑的會是誰?是打擊錯誤嗎?
大街上罵人,小巷裡道歉,這種情形在社會上通常令人不齒。筆者認為,李教授既然以投書PNN的方式詆譭張淵森法官與法官改革司法連線,光是在自己臉書上向張淵森法官道歉,還拖泥帶水,是不夠坦率的。請問成大李佳玟教授,何時要以同樣投書PNN的方式向法官改革司法連線的法官們鄭重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