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社會最值得關注的,就是勞基法越修越惡的問題。在勞工一片反彈修法的聲浪中,還有立委似乎覺得這些反對、抗議聲音都只是「放錄音帶」……
「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正條文草案,12月4日已經在民進黨立院人數優勢下再強闖一關。勞基法修法是否真的無力可回天?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來談談這次勞基法修法到底出了什麼問題,以及勞工該如何意識並爭取自己的權益。
管中祥問及,陳政亮在公聽會上「氣噗噗」,因此被封為「戰神」,究竟他為何而怒?陳政亮回應,原本就心裡有數,民進黨沒有打算藉此次公聽會採納意見,只是將舉辦公聽會的程序走完。「但他(民進黨)向時代力量杯葛,徐永明在那裡被拖出去,讓我覺得很荒唐。」陳政亮認為,民進黨可以請警察將立委架出去,事後,兩黨再辯論「是否該動用警察權」。但民進黨卻是直接把人架出去,這樣的行為讓他無法接受,「連最基本的公開辯論的機會都不給人家。」所謂的民主、程序正義已不復存在。
跑程序有什麼意義?陳政亮說明:「程序還是可以保障我們把基本事實講清楚的空間。」他舉例,國民黨最初推行砍七天假、降一週84工時,至少開了35-42場勞資雙方的會議,雖然大部分是與資方協商,但至少在最後定調前,舉行了勞資會議程序。然而,民進黨執政後,去年一例一休修法就承襲了國民黨的做法,今年修法卻不同。勞動部中央法規委員會的成員在行政院要公布修法的前一天,才接到勞動部通知要開會,即便外聘委員全部都反對,最終行政院內開會的結果仍通過,隔天隨即公布。
行政院提出修法版本,稱產業需要彈性、勞工想要加班,卻遲遲提不出相關的數據。陳政亮認為,政府應該提出是哪一產業、哪一類型的公司需要彈性?哪一類型的勞工需要加班?其底薪、薪資結構都應該詳細討論,而不是沒有公開相關數據資料,便進入修法,省略了民主程序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在立法院的修法程序中,勞動部也沒有對此次的修法版本提出任何解釋、辯護,「辯護能力完全是零。」
陳政亮說明,法案送進立法院,接下來就是立法院內在的辯論問題,「我們卻看到整個民進黨不敢真正碰觸這個問題。」社會大眾與勞團也質疑根本沒有數據,「沒有數據,到底要談什麼政策?」他說,民進黨內部,除了立委林淑芬,沒有人提出質疑,由此看見民進黨內在的民主性正在消失,賴清德一聲令下,沒有人敢提出反對意見。
「朝令有錯,夕改可以。」管中祥提出,政策修改總要有理由,但此案卻看不到合理的社會調查、論據、推演過程,為何政府面對如此攸關民眾、勞工權益、台灣產業經濟發展的重大政策,卻如此輕忽,其背後有什麼壓力或思考?
「不管國民黨或民進黨,他執行的政策,就是資方要的政策。」陳政亮說,若將勞基法修正的歷史往回推20年,工總、商總、中小企業提出的要求都一致,始終都是「彈性化」。無論哪個政黨執政,行政院長從賴清德、林全到張善政、毛治國,都是同一個長期累積的思維邏輯,最終政策都是服膺「彈性化」。
有人認為,彈性化沒什麼不好,甚至對資方、勞方都有利。對此,陳政亮回覆,彈性分為兩類,第一類是企業經營的彈性,第二類則是人的彈性。第一類企業彈性可藉由調整機器、修正策略,第二類人的彈性卻牽涉勞工的身心限制。以一個企業主的經濟理性,當然希望員工彈性可以配合企業彈性,「但是人不是物品。」勞基法的規範就是因為人的基本條件,無法完全配合企業彈性,所以必須保護人的安全健康。
「沒有人反對企業經營的彈性,但我們要求人的彈性要被限制。」陳政亮說,一旦人的彈性被無限放寬,就會導致勞工過勞、職業安全的風險提高。
至於部分行業有淡旺季、緊急用人需求的問題,例如醫護人員及運輸業等。陳政亮認為,淡旺季是經常性的,而非突發意外狀況,這是可預期的,可是事先安排增加人力或加班等。且現行勞基法有2周、4周、8週的變形工時,也有84條之1責任制的彈性工時。若問題仍無法解決,就要審慎評估,是單一公司的問題,還是整個產業的問題?「若其他人可以承擔,那為什麼你不行?」
陳政亮進一步提出,一例一休通過前後的差別,只在於休息日加班計算時數提高,當初的勞基法是希望「以價制量」,降低勞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可能,以免過勞。然而民進黨提出政策,實施不到九個月,尚未評估成效,分析整體工時是否下降,就自行「打掉重來」,陳政亮直言:「這是完全不負責任的。」

工會和勞資會議究竟能不能發揮實質效果?陳政亮說明,事實上臺灣的工會組織率非常低,排除掉職業工會,產業工會、企業工會兩類組織率只有7%左右。也就是說有90%以上的勞工沒有工會保護,更不用提在勞資會議下,幾乎沒有協商、反抗的能力。許多勞資會議的結果,甚至沒有時間限制,使得勞工就算組織工會也無法推翻資方過去提出的要求。
臺灣勞工意識如此低落,必須從勞工運動的發展來看。1984年勞動基準法訂定時,其實並非台灣內部勞工運動產生的結果,而是因為美國要求提高台灣的勞動成本,以便台灣貨品不會低價傾銷到美國。所以勞基法永遠高於真正的勞資現狀,陳政亮舉例,「就像戒嚴時代的憲法保障人權這件事,事實上不存在。」
現在如果勞基法標準又下降,就表示台灣永遠不可能達到高標準,「何況那個高標準,是其他國家的低標準而已。」
那麼勞基法如何真正落實?陳政亮表示,要透過國家勞檢的力量,然而共130~140萬的企業中,只有1000個企業有勞檢過,根據監察院數據,勞檢的覆蓋率不到3成。「所以我們常聽朋友說,加班費沒有在給,特休沒有在休。」
從勞工與國家的關係,以及歷史來分析,台灣長達40年戒嚴,光是要讓勞工敢組織工會就已經非常困難。這也導致國家制定《工會法》後,勞工為了落實法規,才籌組工會。且大部份都是「黃色工會」,也就是傾向資方的工會。
陳政亮進一步說明,台灣勞工運動的策略,主要是透過國家來壯大工會,而非直接向資方爭取。例如,透過國家的勞檢,指出該工廠有許多問題,所以勞工要組工會。所以當蔡英文說出「勞工應該自己去跟資方談」,其實是希望國家退位,不做勞資雙方的協商者。
而一旦國家退位,就會對勞工運動不利,不僅93%的勞工沒有工會保護,連有工會的勞工,都少了可以藉國家力量去制衡資方的能力。「而且國家其實不是真的退位,而是從勞工這邊退位。」
「不能期待對手的殘酷,來引發我們內在的主動性。」面對勞工處境的雪上加霜,陳政亮也認為,大眾不應只是依賴勞檢,應該深入調查勞工處境,不時討論、辦活動,讓更多人了解勞工運動的重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