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All Contents Copyright,Taiwan Public Television Service.
客服專線:(02)26332000
傳真電話:(02)26349136
114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75巷70號
立法院今(19)日召開全院委員會,對5位大法官被提名人中的律師黃瑞明,與台大法律學院教授詹森林,分別在上、下午進行詢答。在各種被問到的議題中,兩人對於同性婚姻都表示贊同,而且都進一步強調是傾向直接修改民法的婚姻相關規定,而不是另外訂定《同性伴侶法》。
在今天的詢答中,民進黨立委蕭美琴、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分別向黃瑞明、詹森林詢問對於同性婚姻的看法。黃瑞明表示,他認為同性伴侶法不是真正的平等,應該透過修改民法,讓異性、同性戀的婚姻受到相同的保障;詹森林則認為,他對於要訂定專法或是直接修改民法,沒有特定立場,但是觀感上,他認為修改民法,較能表彰保障人權的價值,因此是傾向後者。
在司法改革方面,時代力量立法委員洪慈庸詢問黃瑞明,因為有輿論認為,法院的判決有時會與民眾期待有落差,因此需要推動人民參與審判,但不管是觀審制、参審制、陪審制,都有人認為會違反憲法第80條、法官獨立審判的原則,想知道黃瑞明的看法 。

國民黨立法委員蔣萬安質詢時,則質疑黃瑞明的身分問題。由於黃瑞明是立委尤美女的丈夫,黃瑞明表示,未來若尤美女主提的釋憲案,他會加以迴避。蔣萬安追問,除了主提的釋憲案之外,若遇到尤美女連署的釋憲案,會迴避嗎?如果不迴避,民眾很難期待身為大法官的黃瑞明,對於配偶支持的法案,能夠做出公正的決定。
黃瑞明則認為,即使尤美女參與連署,但立法院有100多位立法委員,最後討論出的法案是立法院的法案,不是某一位立委的法案。關於大法官迴避制度,在什麼情況下該做迴避,有很嚴謹的明文規定、是法律上明確的事項,如果不該迴避而迴避,不但違法,在道德上也是怠忽職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