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推動聯盟今(3)日召開記者會批評,國民黨立院黨團拿「照顧弱勢」當幌子,要求快速通過攸關國民住宅的「住宅法」修法,根本是受建商請託,「假照顧弱勢、真袒護建商」。
目前立法院內的「住宅法」修正草案,一共有新、舊兩批版本。舊的一批是在上會期(4月份、即520蔡英文上任前)由當時的行政院、立法委員尤美女、顏寬恒等人提出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在委員會審查完畢通過5條條文,並安排在明(11/4)日的院會進行二、三讀。
至於新版草案,則是在這個會期,由蔡英文政府提出的行政院版住宅法修正草案,更動幅度高達近70條,目前則是在內政委員會審查到第6條。同時立法委員姚文智、吳玉琴等人也有在這會期提出自己的版本。
在本週二(11/1)的黨團協商中,各黨團針對新舊兩批草案是否併案審查做協商。民進黨立委認為,應該先暫停處理上會期審查完的舊版本,等到這會期70多條的新版本處理完之後,再來併案處理。但國民黨認為,應該快點三讀通過上會期已經審查過的草案,才能盡快照顧弱勢。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召集人彭揚凱說,如果國民黨不同意行政院版,可以講出他們的理由,但不要說是照顧弱勢,因為如果真的要照顧弱勢,應該要做整體性修法,從原則到相關配套,包括土地、財源、機制、稅負,等相關配套一起解決。
彭揚凱進一步指出,從
政黨協商會議記錄可以看到,黃昭順說「只要把有爭議條文拿掉我們就簽」,所以關鍵根本是國民黨因為受了建商的請託,要阻擋住宅法裡特定幾個條文,但是又說不出口,只好拿弱勢當幌子。其中關鍵的就是行政院版住宅法草案第49、53條,要求未來的
建商要提供住宅相關資訊,引起業者反彈。國民黨拿這件事情來無限上綱,杯葛整個住宅法。表面說要照顧弱勢,但是這5個條文是根本無法落實照顧弱勢的。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前民進黨立法委員陳節如表示,住宅法修法應該還是要等到行政院版一起處理,不是分段去處理。目前內政委員會待審的行政院版,有一些配套規定,例如規範主管機關住宅委員會的功能、住宅基金的來源、社會住宅的興辦、包租代管的法源、鼓勵租賃產業發展、提高住宅性能,保障住宅安全,都是全面的規劃。希望國民黨懸崖勒馬、不要再杯葛。

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理事長陳節如。
前來聲援的社福團體之一,長期協助無家者的芒草心慈善協會秘書長李盈姿進一步說明新版草案配套的重要。她說,很多無家者脫離街頭後要租房子,可能負擔不起租金,只好又回到街頭,而行政院新版草案有很多重要配套,例如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標準,能改善無家者對租金的負擔。或是像非營利法人可以租用社會住宅來經營管理的規定也很重要,因為有些弱勢者,必須透過一些法人單位的經營,才能有效融入社區。之前的舊版本只是空的架構,對於細緻落實的配套都沒有法令可以依循,所以對弱勢是沒有幫助的。
回顧週一的協商過程,藍綠立委曾對是否要把新舊案併案審查有過一番爭執。立法委員李俊俋曾表示,上會期通過的條文,都有涵蓋在新修正的版本中,如果先行通過那5條、之後再通過那70多條的住宅法修正版本,可能會造成法律重複的問題。立法委員陳其邁也舉例,有關租金的補貼或是稅負減免這部分,必須跟整個社會住宅做配套的處理,但先前審查當時,並未牽涉到這部分。
立法委員尤美女表示,當初通過的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只通過幾項重要的原則,但是法律必須考慮整體性,現在正在討論的版本是比較周延的,就立法的品質而言,應該要通過完整的版本。否則過幾個月又有一個新的版本出來,大家將會非常混淆,既然有新的版本正在委員會審查,應該等到審查完新的版本之後,再一併處理。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日前批評民進黨黨阻擋住宅法修法、不照顧弱勢。
但國民黨立委則認為,為了照顧弱勢,應該先通過目前已審查完的舊版本。黃昭順說,該次修法有三項重點,第一是將社會住宅提供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之比率提高為 30%以上;第二個重點是將學者專家所占比例由三分之一修正為二分之一;第三個重點是提高屋主出租房屋給弱勢意願的條文,如果這些條文沒有過,很多弱勢者租屋可能會碰到困難。立委李彥秀也說,這些是弱勢團體關注的議題,萬一沒有過,如何對弱勢團體交代?不過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則不以為然表示,國民黨有需要急到這種程度嗎?「你們只是要拿這個抹黑民進黨反對。」
此外,黃昭順和李彥秀還提到目前正在審議的新版住宅法草案有很多爭議,例如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提到的老屋健診,就引起外界很多的紛爭,應該要召開公聽會、好好說明。但社會住宅推動聯盟表示,事實上花敬群引起爭議的「老屋健診」政策,並不在「住宅法」規範內,純粹是國民黨立委張冠李戴。
週一的協商因為各黨無共識,因此由立法院長蘇嘉全決定仍舊在明(11/4)日院會二、三讀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