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投書媒體批評,新政府以「這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為由撤回對323占領行政院人士的刑事告訴,顯示新政府政治凌駕是非,縱容非法暴力行為,迴避法律的檢驗,未來任何不滿公共政策的人都能占領立法院與行政院,是對法治精神的重大傷害。江前院長呼籲,所有良善正直的台灣人民應該挺身捍衛法治社會應有的原則。
的確,民主法治社會不容許非法暴力,不過太陽花學運的占領行動並非純粹是非法暴力行為。在民主法治社會裡,人民有權力參與及監督牽涉國家前途的重大決策,憲法也賦予居於少數與弱勢的人民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保障其有效監督政治菁英行使國家權力的權利。這項權利雖然有其界限,界限也不易拿捏,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對於國計民生影響重大的法律與政策,倘若掌權者無法有效回應人民的民主訴求,法律就越應該容許人民透過言論與行動向掌權者施壓。因此,太陽花學運的占領行動,正是在回應馬政府在服貿協議對反對民意的麻木不仁,甚至透過黨籍立委在立法院操作議事,迴避國會監督,在法律意義上即是在實踐落實民主的憲法權利,不當然是一個非法的暴力行動。
江前院長或許是希望,如果新政府不撤回告訴,法院將有機會釐清如此不尋常的抗議行動的合法性界限,讓經確認是違法占領之人獲得應有的刑事制裁。姑且不論,本案在撤告之後,法院仍然可以審理占領行動涉及的非告訴乃論之罪,同樣有機會釐清言論自由與集會自由的法律界限。最重要的是,刑法將侵入建物罪規定為告訴乃論之罪,正是顧及刑事制裁未必是解決問題的最好方法,才交由被害人決定是否追訴犯罪。新政府撤回告訴,向社會所傳達的訊息是,民主政府回應人民對國家政策的不滿,不是在逃避人民監督後對人民施加刑罰,而是虛心地接受與回應人民對於政策的監督。撤告不是在規避法律對占領行動的檢驗,而是善用法律給予的空間,反省政府的責任,即便那是前一個政府所遺留下的責任。我們難以想像,新政府對於自身責任的體認,會增加每日苦於柴米油鹽的人民不滿政府的非法抗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