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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類型 報導 公民抵抗

【324兩週年】行政院武力驅離 30民眾向北市府求償

2016.03.23
吳東牧/台北報導

30名在兩年前 323、324 行政院武力驅離事件當中受傷的民眾,今天由數名當事人與義務律師代表,前往台北地院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台北市政府依照警械使用條例規定支付補償金。求償總額將近1,037萬。

去年8月,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曾經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規定,針對另一名受傷民眾林明慧向市府、警政署、行政院等單位求償40萬元的案件,做出應由台北市政府賠償30萬元的判決。台北市長柯文哲隨後表達市府不上訴。今日遞狀的30名民眾,當時認為市府承認警方執法過當,9月間遂向市府提出國賠協議,希望避免訟累,但遭市府拒絕,只好再度向法院起訴。

當事人要求查明施暴員警 迄無結果

324兩週年,受暴民眾與民間司改會舉行記者會,要求台北市政府賠償、儘速公布施暴員警身分、落實執勤員警揭露身分。
被告與籌組義務律師團的民間司改會,也在遞狀前於法院門口舉行記者會,要求市政府與市警局承認錯誤、承擔國家賠償責任,公布施暴員警身分,並建立員警身分辨識制度,不要在執勤時遮掩臂章與編號,讓人民無法對施暴的警察究責。

今日有三名在驅離事件當中受傷的當事人,在記者會上公開陳述遭受警察過當執法的遭遇與心境。他們也一致希望找出施暴者與下令者。

323當晚在北平東路的大學生廖科驊表示,警察至少對他施加三次暴力。他說,原本坐在警察列陣的正前方,被拉進去痛打了至少三、五分鐘;之後因為受傷無法站立,爬到人行道上,又碰到警察再度列隊,被拖進去打了第二頓;好不容易又不知道怎麼爬出來,「一個警察從我旁邊走過,我看著他、他看著我,我又被拖回去打了第三次。」

廖科驊強調,在挨打之前,曾和另幾位民眾向警察表達要離開,卻遭到拒絕。

「從沒料到警察會這樣對待我們!」

當天第一波被驅離的李姓民眾表示,雖未受到警棍施暴,但在抬離的過程中胸口遭到踹傷瘀青,眼角也有輕傷。

「我們收到的資訊是,警察會把我們抬起來、好好地扛走。但當時的狀況是,警察讓你在地上死命地拖行,旁邊的員警會對你拳打腳踢。」他強調,身體上的傷是小事,比較重要是心理的傷:「當天事件發生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我父親,我只對電話一直罵三字經,因為我當時的狀況近乎崩潰,我從來沒有料到警察會這樣對待我們。」

李先生表示,要把當天警察打人的事情「永遠記在心中」,不斷將國家暴力的樣貌告訴民眾和下一代,才可以讓這樣的事情不要在台灣再發生。

民間團體發動寄明信片要求究責

當天以糾察身分協助維持抗議現場秩序的吳濬彥表示,當天他遭到警方以非常粗暴的方式拖拉行政院後廣場。他與另一名糾察許立,後來被認定為事件首謀,依照無故侵入建築物等罪名起訴,也提出自訴,這兩年不斷上法庭。「我們願意承擔公民不服從所帶來的一切後果;但是兩年過去了,我們還不知道施暴的員警是誰,也沒有人為這個事件負責。」

吳濬彥等人也在現場展示「台左維新」製作的明信片,表示將發動關心此事的民眾,寫下心聲與訴求,寄出一萬多份明信片給台北市長柯文哲、警政署長陳國恩、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

民間團體在現場展示明信片的樣張,希望發動上萬名關心行政院武力驅離事件的民眾,寄給台北市長柯文哲、警政署長陳國恩,要求究責。

義務律師團:遺忘是追究責任的最大阻礙

協助籌組義務律師團的民間司改會副執行長陳雨凡表示,政府至今對於當天到底有多少人受傷,都沒有給個交代。當時的警政署長王卓鈞說,當晚受傷民眾人數有55人,少於警察受傷的一百多人。但民間訪調小組訪問了一百多位當事人,認為至少有四百至五百位民眾受傷。「遺忘是我們沒有辦法追究責任的最大阻礙。」

義務律師團召集人尤伯祥表示,台灣作為一個民主國家,如果想要不流於流血、暴力革命,就應該徹底保障人民就有用和平、非暴力方式集會、遊行乃至於其他各種方式表達意見的權利。「如果我們允許警察這樣(暴力驅離)的行為,台灣的民主就宛如建立在沙灘上的城堡,任何一個反民主的浪潮襲來,就不復存在。」

30名在兩年前323、324行政院武力驅離事件中受傷的民眾,依照警械使用條例等,到台北地院遞狀起訴台北市政府、市警局,求償總額逾千萬元。

訴訟究責路艱難 政院何時開誠佈公?

新科立委顧立雄在當選前協助三二四受暴民眾訴訟。(資料照片)
除向政府求償的行政訴訟之外,義務律師團也協助民眾分別提起自訴,追究施暴員警、以及當時行政院長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台北市警局長黃昇勇、中正一分局長方仰寧的責任。但目前已有多起遭到駁回,僅四件尚在審理程序當中,另有一件法院判決不受理,正在聲請釋憲。

反觀行政院起訴132名民眾無故侵入建築物等罪名的案件,目前已進入審理程序。

新科立委顧立雄當選前也協助受暴民眾訴訟。他在日前要求警政署提供驅離事件當中執勤員警攻擊民眾致傷的調查報告及懲處名單。根據警政署回函,透過相關畫面辨認,僅查出包括前立委周倪安在內的四起案件,函送三名員警,並懲處一名帶隊警官。但相關案件目前亦無偵辦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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