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於10月2日下午2點半,召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期滿續聘及期滿轉換程序收費事宜」會議,原因是自2016年「廢除三年出國一日」以來,仲介認為其服務成本增加,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找來勞動部召開兩次協調會後,仲介業者提出成本計算、列出收費標準,因而有這場會議討論。
先看會議發言時間分配,只有收到勞動部發文的單位有發言權,每個單位3分鐘,扣掉4國辦事處、雇主團體,仲介業公會受邀9個單位有27分鐘,移工NGO共6個單位有18分鐘,移工則未被受邀,加上給提案單位「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10分鐘的說明時間。在不斷被告知尊重會議秩序、旁聽NGO皆不可發言的情況下,會議的意見風向早已成型。
三年出國一日取消後,仲介失去每三年向移工收一次鉅額仲介費的機會,轉而向在台續聘、轉換的移工收取2到9萬不等的「買工費」。台灣移工聯盟就此議題已召開多次記者會,呼籲勞動部研擬應對方法,但勞動部沒有任何動作。在私人仲介壟斷就業市場的情形下,「買工費」已經是「仲介費」、「服務費」之外的仲介收入。勞動部除了重申不得向移工收費外,就是召開了這場會議。
讓我們來看看仲介業者提出的新增成本:
仲介業者在會議中強調,基本工資年年調漲,但仲介費沒漲過,仲介是移工的經紀人,收錢幫移工去跟雇主談出好條件。因此,仲介精算之後,列出了包括車輛折舊辦公室租金設備文具等等成本。當中包括:徵詢雇主勞工期滿續聘的意願9,500;辦理居留證9,500;文件認證8,000;簽署接續聘雇同意書14,400等等。
這份成本計算的問題是,浮報服務時間,同一個工作向勞雇雙方重複收費,且這些工作都不是因三年出國一日新增的服務項目。最令人不解的是,每月300的急難救助金,仲介提到,移工在台作3K產業,就像10月1日發生的南方澳斷橋,如果發生意外要雇主負責或仲介拿出錢來,仲介也付不起,所以是一個移工互助會的概念。移工交會錢但標不了會。
成本計算、收費標準大抵是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仲介精算出的建議收費,期滿轉換剛好是買工費行情價;移工期滿轉換,剛好是移工來台需繳的七成國外仲介費。曾有學者研究指出,國外仲介費約有六到七成,是進入國內仲介口袋。而應該是內行人的勞動部在記者詢問意見時說,他們只是中間人。
在會議進行中,當NGO針對程序及出席人數提出質疑,勞動部官員回應,在場NGO都是移工聯,只要派一個人代表就好。當NGO詢問各國代表處問題時,勞動部表示可以不用回答;仲介則是批評NGO代表沒禮貌。
會中仲介提及的南方澳斷橋事件,因廠住未分離只能住在船上而被斷橋壓死的移工屍骨未寒。仲介別著閃亮亮的香奈兒胸針,來看熱鬧的勞動部官員不斷強調尊重會議秩序。至於私人仲介橫行、政府就業服務失能,導致移工被超收矇騙,不得不拿出4-8萬買工作的違法現狀,則在冷氣房裡隨風而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