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8
李明哲遭判五年徒刑 李凈瑜:法庭並不存在
台灣公民李明哲今天上午被中國的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五年,並當庭放棄上訴。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聆判結束後,在飯店接受採訪表示:「對我來講法庭並不存在,所以沒有案情。」

台灣公民李明哲今天上午被中國的法院依「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五年,並當庭放棄上訴。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聆判結束後,在飯店接受採訪表示:「對我來講法庭並不存在,所以沒有案情。」

中國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11日上午審理李明哲案,「被失蹤」176天的李明哲在警力押解下現身法庭。透過法院分段上傳的影片,他承認檢方指控與另名中國籍被告彭宇華,透過網路討論與社群軟體等方式,「共同組織、策畫、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並當庭「認罪悔罪」。

岳陽中級人民法院上演的李明哲「被認罪」法庭大戲結束後,李凈瑜獲准與李明哲短暫面會。回到飯店,輪到她開口向世人宣告,強調李明哲在法庭上的「認罪悔罪」言不由衷──她強調,那是失去自由者的特權。但是:「我是一個自由人,我沒有這份特權,我必須繼續捍衛李明哲的尊嚴。」

在中國「被失蹤」將滿半年的台灣公民李明哲,傳出將於湖南岳陽人民中級法院公開受審。其妻李凈瑜昨(6)日下午開記者會表示,中午接獲一名自稱李明哲「官派律師」通知,要求即刻準備前往旁聽審判。

如果認為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什麼還要關心中國的六四事件?社會民主黨全國委員苗博雅昨(4)日參加六四紀念晚會時表示,既然主張台灣主權,當然要扮演好負責任的國際成員角色,而指控中國的暴政,是自詡為民主自由的國家,最基本的義務。除了紀念六四,晚會也聲援日前遭中國逮捕至今已78天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以及多位也被中國打壓的維權人士。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等多個NGO團體,今天下午在法務部前召開記者會,強調日前遭中國逮捕的人權工作者李明哲不是個案,政府須確保國人若在中國被逮捕,能夠保障接見律師等權利,同時也表示將持續進行國際營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