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7
法院認定警方刑求取供 鄭性澤再審無罪
台中高分院昨天撤銷豐原十三姨KTV殺警案被告的死刑判決,自2002年起背負開槍殺警之名的鄭性澤,獲改判無罪。再審法院認定:殉職員警蘇憲丕應該是被當場遭擊斃的羅武雄先開槍射殺;鄭性澤遭警方刑求,才…

台中高分院昨天撤銷豐原十三姨KTV殺警案被告的死刑判決,自2002年起背負開槍殺警之名的鄭性澤,獲改判無罪。再審法院認定:殉職員警蘇憲丕應該是被當場遭擊斃的羅武雄先開槍射殺;鄭性澤遭警方刑求,才…

鄭性澤今(26)日宣判無罪,但對冤案當事人而言,往往在法律上獲得平反,社會上的污名依然存在。資深媒體人、公民媒體文化協會理事長馮賢賢呼籲各媒體,希望在報導時可以再深入了解鄭性澤案,不要秉持「各打五十大板」的原則,讓當事人繼續背負污名。

即將於兩個月後宣判的鄭性澤再審案,牽扯出警界偵辦重大刑案時的刑求逼供陋習。在本週四本案言詞辯論,告訴代理人律師羅豐胤一席「看不出鄭性澤被刑求」的言論激怒被告鄭性澤。他要求法官當庭播放十五年前偵訊時眼睛瘀血浮腫的照片,並陳述當年警方刑求細節,予以反駁。

如果11年前鄭性澤在法庭上的發問有被聽見?或者如果11年前在法庭上提出這個問題的,就是聲請再審的檢察官?

法官判人有罪,案件被上級法院撤銷發回,又分到自己手中,竟然不需要迴避?死囚鄭性澤的義務律師團今天挑戰一起「骨董」判例,聲請大法官會議宣告違憲,以動搖鄭性澤的死刑定讞判決,希望重啟審判尋求平反。

民間司改會和冤獄平反協會今天一同到監察院前召開記者會,抗議監院不處理他們提出五大冤案中的錯誤鑑定,糾正相關機關、彈劾離譜的失職者,等於是縱容錯誤的鑑定繼續製造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