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炳坤冤案請求補償445萬 律師:再多一個零也不為過
冤案當事人蘇炳坤向法院請求以最高標準補償445萬5千元,並表示再多補償也沒辦法換回失去的青春和事業。代理人則強調,這個補償數字再加一個零也不為過......

冤案當事人蘇炳坤向法院請求以最高標準補償445萬5千元,並表示再多補償也沒辦法換回失去的青春和事業。代理人則強調,這個補償數字再加一個零也不為過......

法官當庭承認,造成這起冤案,警方、檢方、法院都難辭其咎。蘇炳坤雖對法院致謝,但也向媒體說,無罪來得太遲,他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高檢署檢察官張介欽今天於蘇炳坤案二審的準備程序庭表示,將對32年前遭檢方起訴的蘇炳坤做無罪論告。法院並同意傳喚當年供稱蘇炳坤涉案的另一名被告郭中雄作證,釐清他是否遭警方刑求逼供。 本案由於檢方表示將作無罪論告,與被告主張一致,法院幾乎不可能宣判有罪。

最高法院認為:再審一旦獲改判無罪,才真正還蘇炳坤清白之身,且具有上述各種附隨效果。蘇炳坤雖已受總統特赦,但為其利益計,准予再審,仍有實益......

蒙冤三十年的蘇炳坤上個月終於等到高等法院裁定再審,爭取到由司法還其清白的入場券。不料當年積極為他爭取平反的檢方,這回又擋在平反之路上,認為本案已由總統特赦,不應再由司法救濟;縱然再審也僅能獲得免訴而非無罪判決。

律師羅秉成感謝合議庭在本案裁定開啟再審:「這應該是我國司法人權的重要指標案件。不管多久,乃至被告含冤身亡,如果有誤判錯判的可能性,我們的司法都有足以自省的能力......

「要還我清白了嗎?」這是蘇炳坤獲特赦後始終的疑問。 31年前無端被捲入「新竹金瑞珍銀樓搶案」,讓蘇炳坤一夕之間從事業成功的老闆,被迫成為逃犯、階下囚,賠上了大好的事業、家庭和人生。縱使後來獲得時任總統陳水扁特赦,罪刑全免,但迄今司法仍未對當時的判決給予交代,也沒有任何人道歉或是受到懲處。

十七年前總統特赦的「金瑞珍銀樓搶案」當事人蘇炳坤,七月聲請再審,希望正式獲得司法無罪判決。高等法院今 (28日) 下午開庭,調查該案是否應開啟再審程序。檢方當庭表示,若院方裁定再審,將向最高法院抗告。被告辯護律師則請檢察官斟酌先前檢方前輩多次為被告尋求救濟,「典型在夙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