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6
冤獄平反者籲修補償與再審法制
性侵案冤獄被告陳龍綺再審平反五週年,昨天他偕同鄭性澤、陳燕飛、蘇炳坤等另三名平反者,出面呼籲修改刑事補償法及刑事訴訟法當中的再審條文,降低再審門檻,並讓補償更合理。
性侵案冤獄被告陳龍綺再審平反五週年,昨天他偕同鄭性澤、陳燕飛、蘇炳坤等另三名平反者,出面呼籲修改刑事補償法及刑事訴訟法當中的再審條文,降低再審門檻,並讓補償更合理。
冤案當事人蘇炳坤向法院請求以最高標準補償445萬5千元,並表示再多補償也沒辦法換回失去的青春和事業。代理人則強調,這個補償數字再加一個零也不為過......
高涌誠表示,他先前與中國維權律師交流,有人開玩笑說,中國的冤案除非「死者歸來」或「真凶自首」,才有可能平反。而在台灣,本案也出現「真凶自首」的情境,希望司法有勇氣趕緊還許某公道。
「司法挖了很深的洞把我丟進去,改判無罪後只在洞口喊一聲『你無罪了』,但完全沒有要拉我上來的意思,也沒有一句道歉。在離地面很深的司法深淵裡,我到現在都還沒爬出地面......」
16年死牢冤獄,該用什麼代價來補償?遭誣陷判死刑關押的冤案當事人徐自強,去年十月無罪確定,向法院請求刑事補償。法院今日開庭,徐自強以法定最高補償標準每日5,000元計算,求償2,814萬元。他說,長年等待死亡的痛苦外人難以體會,這個金額仍難補償他的損失。
刑事訴訟中要重啟再審,難度向來不低。根據司法院的資料,2003年至2012年間,重啟再審的案件只有60件,占所有申請再審案件的千分之五。即便因為科學方式的演進而出現新證據,法院組織的限制以及制度規定都讓重啟再審不甚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