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16
一視同人
結束了律師接見,郭怡青律師與通譯一同向C道別,在走出戒護科辦公室前,她欠了欠身向戒護科長詢問:「不好意思,可以幫我的當事人問一個問題嗎?」
結束了律師接見,郭怡青律師與通譯一同向C道別,在走出戒護科辦公室前,她欠了欠身向戒護科長詢問:「不好意思,可以幫我的當事人問一個問題嗎?」
我們和Amir的認識是在去年(2016年)的八月,Amir知道TIWA每月固定到台北監獄探視受刑人,遂寫信來到TIWA來,希望有人也可以來探視他,他說在他入監服刑的四年多來,從來沒有人探視過他。
2013年,有三個印尼漁工來到TIWA的安置中心,眼睛裡還存有被大風大浪掃蕩過去的痕跡。他們從一艘名為特宏興368號的漁船來,船上有九名漁工,六名以殺人罪被起訴,送進宜蘭看守所,只有他們三個僥倖逃過一劫,有幸踏上回家的路。他們是幸運的,如果在那個當下他們做了不一樣的決定,上前去推了一把,動手參與這起海上喋血案件,也許現在也在牢獄之中。生與死、裡與外、囚禁與自由、懊悔與原諒,只在一線之間。
Cirebon 到Brebes的距離在地圖上看起來不遠,但印尼的交通並非可預期,尤其沿著爪哇島北部的濱海省道,沒有紅綠燈不代表可以肆無忌憚地加速長驅,得專心提防有摩托車、三輪車和行人橫越公路,甚至在某些路段「祈禱者」就直接站在馬路中央,一邊唸著祈禱詞,一邊拿著像是撈魚用的網子,向行經的車輛揮。
2013年八月,海巡署將特宏興368號漁船自南太平洋戒押回台,當九名印尼漁工下船登上宜蘭蘇澳的土地時,遭遇不測的台籍船員家屬紛紛上前追打,一時全台媒體也不斷放送這起駭人聽聞的印尼漁工殺人事件。
特宏興368號漁船海上喋血案昨天在高等法院二審宣判,其中6名印尼漁工被控殺害船長、輪機長部分,維持一審14至28年有期徒刑的有罪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