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7
RCA三審:抗爭20年換來近半數勝訴定讞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職災案昨(16)日於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原告共529名RCA員工,其中262人因職災罹病、死亡,維持二審判決原告勝訴,另外246人則因沒有外顯疾病,仍須釐清身體損害與RCA污染的因果關係,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目前確定判賠部分金額約5億元。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職災案昨(16)日於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原告共529名RCA員工,其中262人因職災罹病、死亡,維持二審判決原告勝訴,另外246人則因沒有外顯疾病,仍須釐清身體損害與RCA污染的因果關係,發回高等法院更審,目前確定判賠部分金額約5億元。

美國無線電公司(RCA)職災案本週四(21日)於最高法院三審開庭,RCA員工關懷協會呼籲最高院「儘速判決、自為判決」,不要再發回更審,給已經纏訟11年的案件一個明確答案。

台灣最大工傷案件RCA賠償案將在本週四(6/21)於台灣最高法院召開三審言詞辯論庭。工傷協會與RCA員工關懷協會今(19)日上午至台灣最高法院前舉行記者會,呼籲最高法院辦理線上直播。而最高法院在傍晚宣布,經徵詢三位被告訴訟代理人其中有兩位不同意,合議庭決議本次言詞辯論不辦理網路直播。

RCA案昨(27)日二審宣判,員工關懷協會再次勝訴,而且總賠償金額從一審的5.6億提升到7.1億、原本判不用賠償的奇異(GE)公司須賠償,認定可以受補償的員工人數也由445人增加到486人。RCA員工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說,雖然是小小的進步,但很多會員都已經等不到今天了!

「我要跟阿窕(黃春窕)說,我們贏了!」RCA關懷協會理事長劉荷雲走出台北地方法院後一邊顫抖一邊哽咽地說,這句話等得太久,從RCA關懷協會(員工自救會)提起工殤訴訟開始已經過了十年,如今才盼來一審部分勝訴。台北地院判決RCA(美國無線電公司)與後來併購的法國Technicolor、湯姆笙(thomson)公司未盡維護環境與保護員工等義務,必須賠償445名RCA員工共5億6445萬元。